騎士的戰爭(資料)[第2頁/共13頁]
邁克爾·霍華德 [英國]
“戰役的權力”或“策動戰役的權力”這些觀點都得空計算了,因為北歐人像淹冇統統的火焰那樣橫掃大陸;同時,基督教教士發明也很難用這些觀點去計算穆斯林,因為穆斯林猖獗地決計依仗長劍把人們都歸化過來.不然就把人殺死。以是.在同異教徒的戰役中,冇有清規戒律的束縛,騎士們不管犯了甚麼罪過都能夠獲得赦免。12世紀,在基督教教會的庇護下,條頓騎士團向東歐的斯拉夫人與文德人 [ 譯者注:Wends,屬於西斯拉夫人的一個分支,厥後嗣索布報酬德國的少數民族。 ] 策動一次十字軍東征,的確就是一場滅儘性的戰役。
但是,基督教天下內部,起碼從原則上來講,景象也是分歧的。基督徒相互殺伐是可悲的,教會為此深表憐惜但有力製止。基督教神學家們同意有一種戰役應以為是“公道的”,扼要說來,即由一名合法的修道院院長以合法來由策動的戰役,便是“公道的”戰役。毫不奇特,一代代專門培養成為兵士的階層,在冇有內部仇敵的時候,便相互殘殺起來。在冇有共同承認的把握裁判權的權威的環境下,即便在並非好戰的社會裡也會產生武裝牴觸。權力、任務、任務與儘忠,更因封建軌製的zhan有權,交叉在一起,極易產生無窮的爭論,因為完善一個明白的法律軌製與法律部分,人們多數要靠戰役來保護各自的權力。
這類日耳曼兵士與拉丁教士異化到一起的明顯特性,成為中世紀文明根本的一部分。教會從一開端就歡迎騎士階層,為他們祝賀,因為兵士是為著保衛基督徒纔去擊退異教的穆斯林、馬紮爾人與北歐人的入侵的。主教們與修道院長們鎮靜地承擔軍事任務,他們具有國王們(由他們加冕的)賜與的采邑,因此能慷慨地幫助軍事設備,歸正他們本身不必去兵戈流血,隻需偶爾用用阿誰有效的兵器――權杖。同時,蠻橫人入侵被扼製後,主教們與修道院長們更把戰役行動同基督教教義連絡起來,多次嘗試到手。
但是,研討中世紀的汗青學家們一貫著力提示我們,在歐洲,封建軌製既不是到處不異的,也不解除其他各種zhan有與退役乾係。看看某些分歧環境或許是無益的:
克裡西一役還不是騎馬的封建主被步行的兵士打敗的頭一次機遇。1302年,庫特賴 [ 譯者注:Courtrai,今屬比利時。 ] 自治市的自在民曾用長矛與梭標抵抗阿耳托伯爵的騎士,勝利地守住了本身的故裡。法國馬隊(西方天下時髦的標兵)在克裡西慘敗,不得不乃至重新考慮設備與戰術。他們放棄了鎖子甲,改用金屬片綴成的盔甲(這類盔甲很快成為顯現財產與職位的裝潢物);並且兵戈時不再騎馬。部分啟事是座騎輕易受進犯;另一個啟事是保持馬隊的用度越來越高;另有一個純屬騎士氣勢的考慮:一個不騎馬的騎士冇法逃竄,隻要對峙下來作戰到底。法國馬隊隻要對峙下來,對峙作戰,就會獲得某些勝利。但是,當他們打擊時,因為行動不便,視野不佳,難以抵抗飛箭,遂使英國人又獲兩次大勝:一次是1356年的普瓦捷(Poitiers)之役,更聞名的一次是1415年的阿金科特(Agincourt)之役,英國人約莫殺死了五千名法國人(此中一千人是被俘後殺死),英方隻喪失數百人 [ 作者注:Omen,同上,Vol.II,P384;Ferdinand Lot,L`Art Militaire eiles Armers au moyen age,Paris,1946,Vol.II,P8-P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