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步美真的被綁架了![第1頁/共6頁]
“半價嗎?”步美立即道,“不如我們一起去玩吧!”
……
少年偵察團的徽章啊!記得宿世的時候,不曉得有多少柯南迷都想要一個……
此次的案子,的確太奇特了。
警視廳門前,舒允文和柯南走了出來。
舒允文點了點頭:“那就好。高木警官,如果如果有甚麼發明的話,請儘快告訴我!”
“哈哈!我又贏了!”
上午的時候,受害者的母親因為打擊太大住院,現在還在昏倒中,至於受害者的父親,則在外埠山區出差,臨時聯絡不上。警視廳現在但凡是不足暇的警官,都已經繁忙起來――他們已經不答應再有新的受害者呈現!
這一通電話,預示著,他們還會持續犯案!
“還我啦!”柯南把徽章搶了歸去,“這是我打賭輸了,讓博士給我另有步美、元太、光彥他們做的。搶一個小孩子的東西,你不會感覺慚愧嗎?”
“允文桑,我是高木。如果您說的是關於犯人打給日賣電視台的事情,目暮警官已經帶隊出去,在警視廳四周的花池中搜尋。”劈麵接電話的,是高木警官。
“這個啊……”舒允文想了想,“目暮警官之前有提到過,八木二郎彷彿是從北海道那邊到東京的打工族,北海道已經冇甚麼親人,租住的處所屋主也隻曉得,這小我在一家便當店打夜工,晝伏夜出,不曉得他都有些甚麼朋友……”
“是啊。”舒允文神采也嚴厲了起來。
想到這裡,步美走出了電玩店,向著公園走去。
“嗯,如果能夠的話,能不能帶我去看一下淨水莉娜被綁走的現場?或許,我們能發明甚麼線索!”柯南發起。
舒允文一臉無所謂:“不會啊!”
不知不覺,時候已經到了半夜。
柯南沉默。
園子一手托腮,歎了口氣:“阿誰喜好推理的傢夥,也會對校慶這類事感情興趣嗎?”
……
也正因為如此,凶手發明警方一向冇有找到屍身,纔會在中午的時候,昔日賣電視台打了一通電話,把拋屍地點奉告了日賣電視台!
柯南問道:“允文哥哥,第三名受害者的屍身已經找到了,接下來,你有甚麼打算嗎?”
元太道:“他是不是本身去打電動了啊!傳聞比來貿易街那邊新開了一家電玩店,明天彷彿半價哎!”
“啊?”柯南神情嚴厲,俄然擺了擺手,“元太、光彥、步美!你們本身先去吧!我有點事情要措置!”
PS3:改了一下劇情。本章設定,少年偵察團如果去圖書館的話,就不會碰到綁架犯;因為柯南提早參與到案件裡來,步美醬他們都跑去打電動了,以是呈現在了犯人的犯案地點,是以被抓走。感受還是挺公道的嘛。
“柯南,你在想甚麼呢?我們一會一起去圖書館,你可不要健忘了!”元太揮著拳頭,提示柯南。
PS6:有本領你們水到1000樓……
小蘭這時候已經把重視力轉向了柯南:“柯南,你不是說要和元太他們一起去吃晚餐的嗎?如何會和舒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