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三把火,暫且和八仙村告彆[第2頁/共3頁]
訛詐、放火、有妻更娶,數罪併罰,縣官判伏老爹徒刑十年、杖責二十;
她本意是想讓大師去安芭的山洞暫避;
大火藉著東風,從庫房刹時把全部伏家淹冇。
那都是伏家的錢。
他覺得白鵲捲了錢一走了之,哪曉得那錢早被淳安拿走了?
“我又不熟諳他女兒,如何得知這些東西的代價?
伏老爹忙把本身藏私房錢的處所奉告她。
因為他一口咬定“昨晚和妻兒住在堆棧”,便多了一條“有妻更娶”的罪名。
“有手有腳還跟十幾歲孩子要錢,真丟人!”
淳安冷眼看著,這女人底子冇籌算真撞。
“住我家不平安,莫非住內裡就安然?
薛湛聽了,非要聘請她們前去小住。
薛湛見淳安躊躇,便笑道:“你聽信傳言,感覺住我家不平安;
“內裡就冇有惡人?
他若像昨日那般宣稱白鵲是妾,說不定能夠少了這條罪;
“一個孩子哪拿得出兩萬兩?我這輩子都拿不出兩萬兩!”
那火當然是淳安設的。
“我好好的黃花閨女,不到二十歲就跟了他;
大夥都說,這火來得邪性;
伏老爹在牢裡擺佈冇比及白鵲,才曉得本身被騙被騙。
“他要好多錢,妾身……”白鵲一邊哭,一邊瞟著伏老爹。
“現在連孩子都生了,才奉告我,他在故鄉有妻有女;
“我已經找了大魏最好的狀師,隻是……
“哪能出來放火呢?
伏老爹就這麼日複一日地等著,白鵲再也冇來過。
她早早地用“神運鬼輸”,將自家堆棧的貨色,運到城陽縣商店的堆棧裡;
折騰來折騰去,淳安在城陽縣的茶社,終究開業了。
“你家都是女眷,住內裡不放心。
第二個計劃是,找個堆棧給她們住。
本來,白鵲是要一同入刑的,可這女人伶牙俐齒、相稱奸刁。
他的罪過,能夠說是罄竹難書;
接著把伏氏母女和四個丫環,送到薛湛家——
白鵲抱著孩子,假裝要一頭撞死在公堂上,衙役們趕緊去拉她。
可比起年近四十的正房老婆;
她前次貿冒然帶臨淮去送茶,已經完善考慮。
“不如住我家,又便利、又安然。”
由不得伏老爹狡賴。
第二天中午,等著伏老爹的不是淳安和兩萬兩雪花銀,而是官兵;
“她是我閨女、我是她老子;
她把這些錢都給了伏家母女。
“兩萬兩!不是訛詐是甚麼?”
“我、我還想告他呢!”
她要飛到更高更遠的處所。
可細心想想,安芭住在山洞,本來就為避世;
連牲口和家禽都一併趕了疇昔。
可這火燒得真怪,多少水都澆不滅,見了太陽漸漸就熄了。
“至於‘有妻更娶’……
第二把有安芭陪著;
“我自有體例。
淳安用伏老爹立的字據作為證據,告他訛詐與放火兩條大罪。
因而便想著帶家人們出去躲躲。
“老爺,我是想著,咱倆如果都下獄,就冇人替你洗刷委曲了;
“光存貨,冇有兩萬兩也有一萬兩。
“這個麼……
她在八仙村放了三把火;
可同時又擔憂會有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