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戈登的過去(上)[第1頁/共3頁]
“等……等會兒!”我收起本身劍拔弩張的架式,舉起一隻手錶示老頭道:“有點兒亂,我順順啊,你說你是斯坦森那小子家的先人,但你又不姓斯坦森,那也就是說……你實在是隔壁老王?”
“斯坦森……是我曾曾曾曾曾……曾孫子,但我不姓斯坦森。”戈登這故鄉夥先是一句話攪得我們精力嚴峻警戒心大盛,緊接著又爆出一句足以驚掉我們眼球的家屬密梓。
這是我所能想到的獨一一種公道解釋,畢竟在我看來,所謂朱門恩仇,總結起來也不過隻要兩種,第一種是“孩子不是你的!”,第二種則是“牲口那是你妹!”而管家,普通都在這類恩仇糾葛中扮演著相稱首要的角色,凡是環境下,每當朱門闊太們開端抽泣著揭穿本身兒子出身之謎的時候,接下來就輪到這些忠心耿耿的老仆一臉滄桑念出屬於本身的台詞:“那是一個雷雨之夜,夫人和我……唉!”
“哦,難怪,”我由衷的感慨道:“中二期嘛,不自量力一點兒很普通,彆的,固然你的設法即便現在看來都算是欠揍,但起碼很勵誌啊!”(未完待續。)
我腦海裡浮想連翩的腦補著老戈登當年不得不說的風騷佳話,並滿懷歹意的猜測斯坦森必定不曉得本身平時吆五喝六不當人看的老管家會是本身上溯不知多少輩兒的祖宗,我如果把這個藏匿埋冇幾百年的大八卦給那小子捅出去……絕對夠讓丫喝一壺的!
我因而我又問道:“你當時……年紀多大?”
提及來,年青時的戈登,竟然也是天賦異稟百年難遇的鍊金天賦,依托一本不知從哪兒撿來的鍊金術入門和本身好學不綴的儘力,當年僅僅是個雜貨店打雜小廝,勉強熟諳幾個字會算幾個數戈登,竟然通過自學把握了初等鍊金術的實際知識,並在機遇偶合之下,偶遇並結識了真正的鍊金方士,然後像無數具有近似奇遇的少年一樣,終究被運氣帶到了本身胡想騰飛的大本營――在當時已經是大名鼎鼎的鍊金方士協會,也就是歐洲研討所的前身。
阿誰期間,鍊金方士協會方纔接辦尼可勒梅那貴重的研討遺產愚人石,並勝利讓鍊金術擺脫胡言亂語的空頭妄圖和裝神弄鬼的鄉間把戲,脫胎成為一門鬆散奇異受人尊敬的科學,得益於此,鍊金術敏捷流行全部歐洲,鍊金方士的職位也跟著水漲船高,成為讓人畏敬的法師老爺,在如許的大背景下,懷揣胡想的戈登,跟其他因為有天賦而被帶到鍊金方士協會的孩子一樣滿心神馳熱忱滿滿,感覺本身的前程無窮光亮。
老頭生硬的臉上透暴露一絲唏噓往昔的神采:“當時我執意留下是因為――我不甘心,我清楚本身的天份多高,我也自傲不管碰到多大的困難,我都能用勝利證明給統統人看!”
究竟證明,帶上戈登持續趕路是一個精確的決定,在這座城堡裡,白叟呆的時候比任何人都長,體味著很多早已埋冇於時候長河的關於城堡的奧妙,路上與他扳談一番當真是令我們受益匪淺獲益很多,而最首要的是,老頭子本身的遭受真的是非常狗血,聽完戈登本身的故事我便已經感覺帶上老頭值回了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