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飛刀[第1頁/共2頁]
李尋、歡道:“或許是因為我們都姓‘李’的原因。”
李尋、歡道:“那我們到馬車上去喝酒。”然後李誌常走到酒櫃,伸脫手,一隻酒罈便從櫃子飛出,落到他手上。這一手‘控鶴功’更讓大廳裡的武林中人吃驚,冇想到他年紀悄悄內功已經如此驚人。
李尋、歡是他這幾十年來第一個想要真正交友的朋友。他這小我有種彆人難有的好處,朋友不肯說的,他絕對不會去問,也絕對不會去獵奇。
李尋、歡不明白李誌常的意義。這時他手中多了一把飛刀,李誌常抽出一隻筷子;再然後那諸葛雷的後腦插入了一根筷子,同時那諸葛剛咽喉上插住了一把飛刀,例無虛發的小李飛刀。誰也不曉得是飛刀先到還是筷子先到。李誌常道:“此人能死在小李飛刀手上,也算是死得其所。”李誌常這話無疑表白,是飛刀先到。但冇有人嘲笑他,畢竟他用的輕浮的筷子,而李尋、歡用的是二兩重的飛刀。
李誌常道:“我的名字你已經曉得了,我曉得你記性很好。”
少年遊移了一下,固然討厭李誌常毛病他著名,但是畢竟剛纔對他也是一番美意,即便諸葛剛真恰是死在李尋、歡手裡。他說道:“能夠。”他頓了頓,說道:“我叫阿飛。”
李誌常說這話,天然是嘲笑白蛇。
白蛇道:“我的腦袋代價令媛,隻要你的劍比我快,那就是你的。”
但門外卻俄然有人大聲道:“你的腦袋能值幾兩銀子?”
白蛇哈哈大笑,彷彿聞聲甚麼好笑的事。哪有人令媛不要,隻要五十兩。
李尋、歡也很震驚,他已經充足高估李誌常的武功,卻仍然低估了他的武功。這一手工夫,流暴露來的功力,絕非僅僅二三十年能夠練出來的。幸虧李誌常和他是朋友,他想到如果這個江湖中誰和李誌常為敵,那必然非常不幸。
李誌常幽幽感喟道:“我看你的腦袋就隻值五十兩,多一分都不可。”
李誌常聽到恰是田野相遇的那少年的聲音。
李誌常感喟道:“李兄我平生向來冇佩服過人,更冇有真正想要交的朋友,但你是例外。”
他這話落在大廳裡聲音並不大,但是這是大廳裡正有兩方人劍拔弩張。那江湖中馳名的碧血雙蛇正在大廳裡,雙蛇中黑蛇暴露一手快劍,讓金獅鏢局的鏢頭‘急風劍’諸葛雷嚇得不得不按黑蛇的要求去鑽桌子底。白蛇更是暴露一手劍法,說誰比他們劍更快就把寶貝和腦袋送給他。
少年也很驚奇,不知是驚奇諸葛雷為甚麼要殺他,還是驚奇李誌常的工夫,或者兼而有之。但是他也有點不歡暢,他本意是要著名的,李誌常暴露這一手,倒是分薄了他的風頭。少年已經從白蛇身上搜出五十兩銀子,既未幾也很多,方纔好。
在他們喝酒的時候,鐵傳甲已經將房間清算好。李尋、歡彷彿已經習覺得常。,彷彿早就推測他能夠辦好這件事。
剛纔諸葛雷詭計偷襲少年,卻被兩人發明,李誌常不曉得用的甚麼伎倆用一隻筷子插入他的後腦勺。大廳內裡寂然無聲,彷彿都被他這一手神乎其技的工夫嚇了一大跳。隔著幾丈,用一根筷子精確插入對方腦後,這分眼力這份功力絕對是凡人難以設想的。當然他中間坐著那位更是兵器譜排名第三的小李飛刀。這一家小小的堆棧竟然有了兩位江湖絕頂的妙手,如果傳出去,必然會形成很多顫動。再加上那位用快劍的少年,這些武林中人都大感幸運,竟然能同時有幸目睹這一盛況。少年和李誌常之前冇有任何名聲,但是以後必然會有很大名聲,隻要他們能活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