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人要是倒黴[第1頁/共2頁]
官府並不在乎這些,官府隻想抓人。凶案現場既然是船尾,那凶手就必然還在船上。畢竟,絕冇有人能在周遭上千裡的運河當中來去自在。
這是狼槍被關進大牢前說的最後一句話。
最令狼槍肉痛的,是他那兩麻袋白花花的銀子也一起被本地知府揣進了兜裡,不出不測,是弄不返來了。
欲哭無淚。
官府的人達到的時候,已經在魚群中發明瞭三隻胳膊兩隻腳,從殘肢的衣服色彩來看,這三隻胳膊源自三個分歧的人。
第八十七章人如果不利
不是好人,不代表人就是我殺的啊,狼槍大喊冤枉。但有效嗎?當然冇用。
究竟是甚麼樣的人會做出這等非人之舉?又或者說,能做出這等非人之舉的人,還是人嗎?
這個世上,每時每刻都在死人。有被殺的人,就必然有殺人者。可殺人,一刀、一劍,足矣了。
平時這個時候,住在大運河四周的都已經早夙起床,趁著天微微亮出船收第一波網了。但在這一天,漁夫們安靜的餬口被突破了,河水中摻雜了淡淡的紅暈,全部河岸飄零著刺鼻的腥味。收網之時,更是發明魚群中摻雜了甚麼東西,漁夫細細看去,俄然瞪大了眼,腳下一軟幾乎摔下船。大運河邊,突然響起可駭的驚叫。
本地捕快當即封閉了現場,在河裡細心打撈,冇用多大工夫,就又撈出了幾雙手腳和兩顆已經被魚咬爛的人頭。
“老子此次真是啥都冇乾啊,老子……老子為了不惹事連看都冇出去看一眼,如何就被逮出去吃號子了?再說為啥就抓老子一個!”一想起白日遭遭到的辨彆對待,狼槍就氣不打一處來。
他不但殺了他要殺的人,還撕碎了他們肚子,掰斷了他們身上的每一根骨頭,砸爛了他們的心肝。那副場麵,怎一個慘字了得。
殺人分屍,棄屍河中,算得上本地十幾年來的大案了。但是還冇等官府查清究竟死了多少人,一個毛骨悚然的發明令統統人背脊發涼如墜冰窟。之前撈上來的殘肢中,有人穿的是官靴,這些被分屍之人,是他們的同僚,六扇門官差!
人如果不利,真是喝口涼水都塞牙……他媽的。
在找到凶手之前,這艘船上的每一小我都是凶手。而懷疑最大的,便是阿誰長得人高馬大,賊眉鼠眼滿臉胡茬,一看就不像好人的傢夥。
以馬四對官府做事的體味,他們應當很快就會被開釋,畢竟六七十小我就是六七十張嘴,留著他們除了華侈糧食屁用冇有。可三四五六天疇昔了,卻底子不見要放人的意義。
還想放人?你放一個嚐嚐。如果因為你們的忽視把真凶放跑了,官服不消穿,也不消想著回家種地,等死就行了。
這下可壞了事了,小官差的命冇人在乎,死了也就死了。可現在死的是成神捕,朝廷命官,光天化日之下,殘殺朝廷命官,手腕如此殘暴,如抓不到真凶,朝廷的臉麵安在?朝廷的嚴肅安在?
船頭是個五十多歲的奪目商販,在這條河上已經跑了二十幾年,從幾條小帆赤手起家,變成開得起大船的富人。這二十幾年來,殺人越貨、攔路搶殺、刀光劍影,非論多凶惡的場麵他都司空見慣了。就是如許一個看慣了刀與血的人,在報官時卻支支吾吾精力恍忽,一想起早些時候在船尾看到的慘狀,他身上的骨頭都軟了下來。並不是他膽量小,那種場麵,任何人見了都會嚇得失魂丟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