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3.第883章 偷梁換柱[第1頁/共1頁]
比如,蘇淵申報了一個項目,租了一個處所,展開“法律知識老百姓公益大講堂”活動,為市民無償講授各種法律知識。
本來,蘇淵的“老百姓”法律辦事中間著名後,本地的當局機構除了給辦事中間和蘇淵名譽,還賜與“老百姓”很多項目攙扶資金,並且一給就是幾十幾十萬的給。
陳炆光歎了一口,彷彿很為蘇淵感到可惜。在陳炆光的先容下,蘇淵的一些不為同窗所知的事情,才漸漸浮出水麵。
項目接的越多,進到“老百姓”法律辦事中間的賬也越多,為了讓這些錢最後都進入本身口袋裡,蘇淵一是通過做假賬、反覆賬等衝賬,其次則是家裡的任何開支,都開辟票到辦事中間報銷,哪怕是買醬油、紙巾、米等日用品,都開辟票去報銷。在用處方麵,他就寫上“慰勞困難務工職員”。
但是,這麼好的一個項目,能夠讓市民免費學習法律知識的項目,最後卻隻是“掛羊頭賣狗肉”,蘇淵底子冇有闡揚這個大講堂的感化,平時都是閒置在那邊的。就是項目中的五六十萬專項經費,真正花到項目中的,能夠隻要一小部分。
本來ZF用來幫忙各種弱勢群體的專項資金,另有展開社會公益辦事項目標錢,就如許通過各種變通的手腕,從各個方向,流到蘇淵小我的賬戶裡。大要上看,他是在做公益,但實際上,他卻賺得缽滿盆滿。
經媒體一鼓吹,大師都以為,大講堂是每天都在向市民宣**律知識,在提高法律知識方麵,做出了龐大的進獻。實在誰曉得,實在的環境是一個月難開一兩次講座,平時,都是作為辦事中間的辦公地點在運作的。隻是,水電費、房租和物業辦理費,全都算到阿誰項目裡去。
近似如許的項目,蘇淵一年要承接好多。比如,在團委體係,他接下“普法知識進校園”項目,一年有二三十萬支出;在人力資本和社會保障局那邊,他有接下“存眷務工一族,讓法律為他們保駕護航”項目,每年也有一大筆支出……
“你們太天真了,蘇淵,豈止是收被幫忙大眾的那一點錢。說實話,那點錢對於他來講,底子就是九牛一毛,他不收這些錢,日子還是過得比我們在坐的各位津潤很多。”
這個項目實在就是市裡攙扶的項目,從辦公地點的房錢、裝修到平時的各項開支,都是市裡的有關部分撥付的。
因為耐久與人打交道,實際事情經曆也很豐富,加上蘇淵能說會道,每次在大講堂上的表揚,老是繪聲繪色的,上麵的人聽得很當真。
項目主管部分或許曉得實在環境,但他們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冇有當真去考覈。歸正媒體報導好就是好,實際環境如何,那是彆的一回事。
上麵有人來查抄,或者是媒體記者來采訪時,蘇淵去拉一些人來大講堂坐在那邊裝著聽課,對付查抄和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