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第三種選擇(上)[第1頁/共2頁]
馮子青也不會給他第三種挑選。
和馮子青如許的女人玩手腕,純粹就是一種弊端。
“你有多少錢我不管,我隻要一個億,如果你不肯給我,那你就死定了。”
她要的隻是錢。
“我再說一遍,你是給錢還是給命?”
他的胡想是抱著錢睡。
錯得離譜,錯得出奇。
馮子青說著身形一晃,坎巴瞥見她閒逛了一下,她的手中就多了一把槍。那把擦得鋥亮的槍不是彆人的,恰是他本身的。
“彆這呀這的,利落點,是給錢還是給命?”
二者隻能拔取其一。
但本身如何就把她當作雞婆了呢?
如果懷裡冇有錢,他是睡不著的。
“你、你……”
他媽的,統統都是自找的啊!
說到錢,坎巴感受如喪考妣。
坎巴瞪大了眼睛,好一半天也冇有反應過來。
隻要坎巴把錢拿給她了,統統事情就都迎刃而解了。
如果冇有招惹她,也不至於她來他的費事。
她的伎倆太快了,隻見她的身子動了一下,他的槍就被她下了。
招惹她純粹是錯。
錢錢錢,命相連。
坎巴在心中忿忿的怒罵本身。
馮子青說的是究竟,如果他捨不得拿一個億給馮子青,馮子青一旦把他殺了,那他就甚麼也冇有了,包含他老婆都會變成彆人的,至於他那錢,則也是彆人的。
坎巴看著馮子青,連哭的感受都冇有了。
命與錢,是兩個分歧層次的東西。
冇有第三種挑選。
或者也能夠如許說,他就是錢,錢就是他,他和錢,已經合二為一。
“我的錢真的冇有你說的那麼多,你看能不能少一點兒啊?”
要不是本身抬惹她,她毫不會找上他的。
開端的時候隻道她是個標緻的雞婆,冇想到她埋冇得那麼深,單憑她這手驚世駭俗的工夫,就足以把他打倒,打爛。
活著纔是最首要的。
他與錢,就像魚與水一樣,魚分開了水,就會死掉。他分開了錢,一樣也會死掉。因為他這一輩子的癖好就是錢。
這些年他也是一向抱著錢睡的。
要麼給錢,要反就是死。
“我真的冇有那麼多錢啊!”
她說的是實話。
唉,他媽的真是瞎了眼啊!
坎巴悔怨得想跳樓。
馮子青並冇有威脅他。
也隻要她如許的妙手,纔敢鄙棄麵前的統統。
這類身法,這類伎倆,這類步法,放眼江湖,舉目天下,萬人也難有一人能夠與他比肩啊!殺人,槍快是第一名的,如果一小我連槍都被彆人下了,純粹就冇資格與彆人玩槍了。
她是個妙手。
早曉得她是埋冇不露的妙手,就不該該招惹她。
“為甚麼啊?”
活著,命最首要,錢次之。
即便考妣都了喪了,隻怕也冇有丟掉錢讓他痛苦啊!
“這、這……”
如果他能變成錢,他必然會變成錢的。
“因為你捨不得錢啊!”
千萬不能把這兩個位置錯開,錯開就丟命,命丟了錢天然也就冇有了。+
“想活命,就拿一個億來買,不然你那些錢都是彆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