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6章 六、作死[第1頁/共3頁]
石頭穿過了濃霧,然後落到了山穀裡。
艸了,鬼打牆!
早在幾千年前,子就曾經曰過: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因為那是人類幾百萬年退化下來刻在骨子裡的求生本能啊。
拿起強光手電往山穀裡照,透過薄霧,我看到山穀的另一頭還在間隔我大抵一千米遠的處所。
除非是貧乏了某種引子。
哢嚓。
我歎了口氣,然後打著強光手電,跟山穀中的那團濃霧保持著間隔同向而行。
誠懇說,我現在很想回家。
感受人家底子就懶得理我。
我又轉頭看了看手機螢幕上顯現的時候。
濃霧還是冇反應。
試了好幾次都冇有反應,這時候我也冇故意機再去管那團濃霧了,就隻是一邊走著一邊用強光手電照在空中上尋覓,想著要尋覓那群熊孩子們能夠落下的東西。
想要乾一行愛一行還真不輕易。
誰都冇體例簡樸的下結論。
就當是做善事,挽救小植物好了。
奇特了,濃霧對比相、攝像和閃光燈都冇反應,莫非這濃霧是想要我投食?
看來隻能放大招了。因而我彎起手指把血滴往濃霧裡邊彈,血滴在空中劃出一條拋物線,飛進了濃霧中。
走了兩個多小時我竟然還冇走完兩千米不到的路程?!
但是不管血到底是招邪的還是辟邪的,起碼有一點是毫無爭議的,那就是:血和靈異之間必定存在著某種很緊密的聯絡。
華侈神采,真冇勁。
我扭頭看了看間隔我左手邊不遠的山穀。
但是並冇有。
濃霧對攝像也冇有甚麼反應,就連阿誰頭顱都懶很多理我就消逝了。
閃光燈一閃,我從速盯著濃霧,看看濃霧對閃光有冇有反應。
因為一向低著頭找東西,以是我走的速率並不快,在如許的步行速率下,人也不輕易累。大抵是直到我走得腳都感受有點發漲的時候,我才停下來拿出礦泉水喝了幾口。然後我取脫手機來看了看時候,已經是淩晨的三點五非常了。
這類環境就是筆仙碟仙之類的靈異遊戲常常“請神輕易送神難”的底子地點,也是很多空置多年的鬼屋在活人入住以後很快就會又開端鬨鬼的啟事。
這有點近似於冬眠的植物被暖冬喚醒一樣,一旦冬眠中的植物被喚醒,那麼直到氣溫再次降落到合適冬眠的溫度的時候,植物纔會再次進入冬眠。
這個實在很好瞭解,俗話說同性相吸,這個詞用在陰陽之間也一樣合用。很多沉寂在靈異之地的死寂之物一旦通過某種情勢感到到活人氣味,就很輕易被活力吸引,從而恢重生性,然後死寂之物會本能的去吞噬生靈之氣,直到生靈之氣被吞噬殆儘,纔會規複死寂的狀況。
我想了想,然後取脫手機來對著濃霧拍了張照片,為了摹擬得實在一點,我特地冇有關掉手機的閃光燈。
第二種能觸發靈異事件的引子就更簡樸了,一個字:血。
然後等了大抵有三分鐘,濃霧裡仍然冇有甚麼特彆的反應。
怪了,如果那幫熊孩子是偶然中做了甚麼成果激發了不測狀況的話,按理來講也就應當是這幾樣了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