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零章 請爵帥定奪[第2頁/共3頁]
第一,在練習和作戰以外,長官有冇有虐打兵士?
他從北京帶出來的六百多號人,幾年下來,打洪楊、赴美平叛、剿撚、平回、征日,比年血戰,剩下的已經未幾了。這個馬進忠,百死餘生,迄今才做到連長,升遷的速率可實在不能算快。
至於洋籍兵士,就更加不消說了。
“嗯,這是第一個案子,第二個呢?”
兵,但既然此案產生在練習期間,有人便說,爵帥也說過的,‘練習的時候,有的兵笨一點,有的兵懶一點,急起來踹兩腳,在所不免’,如果隻許長官動嘴,不準長官脫手,那些‘刺兒頭’不平管束,還如何帶兵?是以,此事不便窮究。”
這不是甚麼“運氣太差”,明擺著的,就是構造規律性太差,腦筋也很不敷用,一升職就對勁失色,一對勁失色就捅簍子。違背軍紀並不出奇,可他身為連長,偷溜出營,弊端的“層次”如此之低,唉,之前各種,也便可想而知了。
過了好一會兒,關卓凡點點頭,說道:“遠誠,你說得對,這兩個案子,確切都很有代表性,也確切該我出來講說話了。好,調集副團級以上軍官,明兒一早,小站集會!”
“你呢?”
頓了一頓,持續說道:“成心機的是,這個案子,‘軍事委員會’幾個委員中,薑德主張嚴懲,伊克桑和白齊文主張輕辦。”
“第二個案子的爭議簡樸一點。逸軒,不曉得你有冇有印象?這個馬進忠,是你的步軍馬隊的老根柢――是你從北京帶到上海的。”
關卓凡眼中波光一閃,說道:“彆的人呢?這個案子,又如何看?”
關卓凡明白他指的“成心機”在那裡:薑德是第四師師長,就是說,“本身人”主張嚴懲,“外人”反倒主張輕辦。
“這麼說,主張‘輕辦’的,又是伊克桑嘍?”
看完了,他點了點頭,說道:“這個案子,產生在練習期間,以是纔會有這個爭議?”
“這個案子,本來是冇有甚麼爭議的,馬進忠不是淺顯兵士,若不以身作則,如何管領連續?此案當然不能對比淺顯兵士措置!但是,他的身份特彆,其他幾個委員,包含馬進忠的師長福瑞斯特,都不好說甚麼。最後決定,跟第一個案子一樣,‘提請爵帥決計’。”
關卓凡“嘿”了一聲。
第二,長官有冇有剝削兵士的糧餉被服炊事?
關卓凡看完了,合上了卷宗,安靜地問道:“如何?‘軍事委員會’對這兩個案子的措置,有甚麼爭議嗎?”
第一個案子,產生在第四師第十五團,一個馮姓班長,練習的時候,毆打一個李姓兵士,致李某肋骨斷裂,口噴鮮血。過後大夫查抄,該兵士臟器遭到侵害,一年半載傷愈以後,要麼退伍,要麼轉為後勤,總之,其身材狀況已不答應留在戰役軍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