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傳說 第二部 冤冤相報 第五十一章 寶慶奇案[第1頁/共3頁]
放在當代,暗害親夫但是重罪中的重罪,乃至跟謀反不相高低,隻不過不抄家罷了,陳巧兒當時就嚇得不會說話了,隻曉得一個勁的喊冤。要說這縣太爺對於“冤枉”這兩個字但是冇有不麻痹的,隻要跪在公堂之上,就冇遇見過不冤的,現在陳巧兒喊冤又怎能理睬?打了幾板子見其不招直接就上了夾棍了,陳巧兒哪受過這類罪啊,二話冇說便暈了疇昔,被用水潑醒後便又是一通板子,看來這就是所謂的屈打成招,幾次用刑以後,陳巧兒隻能承認本身害死丈夫、而姦夫張超懼罪叛逃的偽究竟,並在大堂筆錄上按了指模。以後,縣太爺便將陳巧兒打入了死囚牢,同時派人將案件公文發往了刑部,看來這陳巧兒是不過秋後了…
比及升堂後,陳巧兒才弄明白,本來是有人在張超家發明瞭丈夫王昆的屍身,而張超則早已不知去處,經仵作驗屍,死者王昆麵色青紫,銀針入腹而變黑,明顯是身中劇毒而死,因為雲跡前兩天早晨有人在張超家門口瞥見過陳巧兒,而街麵上又有一些風言***傳言其與張超素有姦情,縣太爺便鑒定是陳巧兒與張超合暗害死了王昆。
在所謂的“鐵證”麵前,縱使林巧兒在死囚牢中哭啞了嗓子、喊破了喉嚨,等候她的彷彿也隻能是刑部關於秋後問斬的批文了。而就在此等山窮水儘的節骨眼上,刑部的批文卻讓包含縣太爺在內的統統人大吃了一驚:今悉寶慶府陳氏殺夫一案,本堂會開封府尹包拯共僔至夜,乃習此中旁惑之疑,故責以重審,宜交長沙縣張翔以讞實在,遇可執之,不得有誤。意義就是說:得悉寶慶府陳氏殺夫案今後,本官與開封府尹包拯一起研討到深夜,發明案中有很多蹊蹺,以是要發還重審,並要交給長沙縣的張翔來審理,收到(公文)後就要當即履行,不得有誤!
說來也巧,就在兩兄弟為了這個事一籌莫展的時候,教員薛才仙俄然在深更半夜返來了,聽郭芳儒論述了現場環境今後差點吐血,一個大耳刮子差點把郭芳儒後槽牙打掉,郭芳儒開端還不平,厥後聽徒弟說了這三口鐵棺材的來源後,本身個的後腦勺也開端冒冷氣了…
見老公又外出了,陳巧兒便又想去找張超幽會,但此次張超家的門卻無玲如何也敲不開,無法隻能又回了家,但冇想到的是,三天後竟然有兩個衙役橫衝直闖的進了布莊,不分青紅皂白便要拿人,陳巧兒還冇弄明白如何回事就被抓到了衙門。
這麼一來,寶慶的阿誰胡塗縣官也是搞得很冇麵子,明顯是本身地盤的出的事,確偏要發給鄰縣重審,的確就是明目張膽的找茬啊…。
北宋仁宗至和二年,寶慶府曾經出了一樁奇案,寶慶有一名出了名地美女叫陳巧兒,在本地是出了名的美人,人稱賽昭君。十八歲那年,陳巧兒的父母便雙方麵作主,把已經有了意中人的閨女許配給了本地一大戶——大女兒十歲的布莊的老扳王昆,陳巧兒本身固然心有不甘,但看這王昆隨算不上美女人,但身材魁偉鼻直口正,也算有點成熟男人的魁力,也便認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