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言情小說 - 玫瑰法則 - 第202章 家庭主婦離婚案(2)

第202章 家庭主婦離婚案(2)[第1頁/共2頁]

代偉笑道:“我但是八十年代的大門生,那必須得知法懂法。”

寧稚點點頭:“行,那我這邊就代表陸琴密斯開端走仳離法度了。”

他夾一杯茶到寧稚麵前:“也有人勸我搞代孕,但這玩意兒是違法的,我們國度是不答應做代孕的,我是一個遵紀守法的百姓,我必定不能做這類事情。”

“好。”

寧稚掛上電話,把手機丟到桌上。

張晗感喟:“這活兒不好做啊,難怪你帶領要你收二十個點的代理費。”

“不仳離來律所做甚麼?給她們按仳離案件去做。”

寧稚就把代雯父母的案子描述給張晗聽:“這個案子看似簡樸,但直覺奉告我,又是藏匿婚內共同財產的性子。”

代偉接過,神采不好。

前天接過名片,拿起座機撥了外線出來:“有位狀師找代總,能夠出來嗎?”

代偉笑了下,用開水燙洗茶具:“我的環境你也看到了,公司運營得不錯,這麼多員工跟著我一起走來,但我年紀大了,乾不了多少年了,遲早得把公司交出去。但代雯她學藝術,不會做買賣,也不想做買賣,如許我也認了,想說今後把買賣傳給孫子也行,但代雯她是不結婚也不生孩子,我如何辦?”

張晗笑著用下巴點了點她的床頭櫃:“剛有人給你打電話,打了好幾個。”

寧稚也不說廢話了,直接問道:“那現在您的意義就是——代雯如果不婚不育,您就必然要仳離對吧?”

“是。”代偉拿起茶杯喝茶。

代雯三十六七歲,假定代巨大學畢業結婚生女,本年起碼也六十歲了。

“感謝。”寧稚說,“是的,我們國度是不答應做代孕的。您還是挺有法律認識的。”

寧稚笑了下:“真的到仳離那一步,要分甚麼,不分甚麼,就不是您希冀的那樣了。不管是這個公司,還是彆的公司,明的資產,暗的資產,陸琴密斯都有權力分走一半。”

寧稚把他的反應看在眼裡。

前台:“密斯您找誰?”

她拿動手機坐到書桌前,翻開電腦,給程儒言回了電話疇昔。

寧稚摸索道:“明天我勸了勸代雯,她表示為了父母的婚姻,情願找人結婚生孩子。如果代雯真的情願結婚生子,您就不仳離了對吧?”

翌日,寧稚去了中關村四週一家公司。

電話接起,程儒言說:“代雯明天去過所裡了?”

張晗聞聲看來,問:“怎了?”

“她們的訴求是甚麼?”

“是的,她和她母親一起來的。”

寧稚按照地點找到一家做顯現屏貿易的公司。

“陸密斯但願能夠將這樁婚姻持續下去。”

“代太太說,最好是不仳離,如果必然要仳離,財產得豆割到位。財產保全已經在停止中。”

走廊兩邊是各種辦理職員的辦公室和財務室,寧稚跟著來到最後一間的總經理辦公室。

代偉開端泡茶,搖了點頭:“那不可。自家的買賣,還是得自家人做。你交給職業經理人,甚麼時候把你公司吃空了你都不曉得……”

寧稚說:“您能夠交給職業經理人打理。”

“誰啊。”寧稚起家走疇昔拿起手機一看,“是程律。我先回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