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言情小說 - 玫瑰法則 - 第326章 李文康綁架強姦案(宣判)

第326章 李文康綁架強姦案(宣判)[第2頁/共3頁]

卓宇行怒道:“之前不是說衝二十五年去的麼?如何才十九年八個月?”

“您已經極力了,我們都非常感激您。”

“對了,張晗的父母,是不是這個國慶假期,就從河北搬到北京住?”

“曉得也冇事兒。”

他手指李文康:“大師也看到了,本案的被告人李文康,身高一米八五,身材壯碩魁偉,五官帥氣漂亮,家道傑出,財務自在——這就是來自河北淺顯家庭的北漂女孩,也就是本案的被害人,誌願與他產生性行動的啟事。”

張晗:“我們去登山了。”

法槌敲響,庭審結束。

寧稚接過:“是麼?去哪兒了?”

一小時後,合議庭退席,持續開庭。

聽到這裡,寧稚小聲問蕭讓:“審判長也活力了吧?這個劉天海真是噁心啊。”

蘇君雪聞聲轉過身,笑道:“都是分內事兒。”

寧稚在張晗身邊坐下,看向卓宇行:“如何來了?”

寧稚點頭:“對的,卓宇行說要開車帶晗晗回邯鄲接他們。”

審判長:“通過法庭審理,被告人李文康其行動已構成綁架罪、強姦罪,遵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九條之規定,訊斷以下——被告人李文康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李文康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八個月,數罪併罰,總刑期為十九年八個月。被告人如不平本訊斷,可在接到訊斷書的次日起至旬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中級群眾法院提起上訴。”

本來並不喜好她的晏蓉,也漸漸地接管了她,至心對她好,一向催著兩家父母要早些見麵。

“我在君天所,是程儒言部下的狀師。”

寧稚和蕭讓和好半年了。

寧稚點點頭:“挺好的,現在還不是很熱,登山還是很合適的。”

說完低頭扒飯。

劉天海:“有。被害人學習優良、事情不錯,並不能申明她就不會沉淪上前提優良的被告人。”

“李文康判十九年八個月,扣去羈押的三四個月,再弛刑一下,能夠十五六年就出來了。當時候,晗晗才四十出頭,哎。如果他第三次抨擊,如何辦?”

卓宇行冇忍住,罵了臟話。

蕭讓牽著她的手起家:“走吧。”

小男孩們笑著跑開。

寧稚笑:“那到時候但願蘇檢部下包涵,彆虐我太狠。”

蕭讓單身的時候,週末牢固回老宅陪家人,和寧稚和好後,就週六帶寧稚一起返來。

法槌敲響,李文康起家,被法警帶離法庭。

張晗抿唇點頭,甚麼都冇說。

寧稚一起撿著銀杏葉,籌算回家做書簽。

審判長:“辯白人,你另有新定見要頒發嗎?”

審判長:“開庭。合議庭對本案停止評斷,一小時後持續開庭。法警把被告人帶下去。”

蘇君雪:“冇有了。”

審判長:“辯白人,你另有冇有甚麼定見要頒發?”

倆人親密切密地朝衚衕深處走。

卓宇行笑,暴露一口整齊的白牙:“這不看氣候好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