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 趙學峰離婚案(8)[第1頁/共3頁]
“但她這麼做,男方到時候必定還要跟孩子添油加醋,說她讓黌舍辭退孩子,孩子不恨死她纔怪。”
寧稚掛了電話。
審判長:“遵循《民法典》第1079條第二款,《民事訴訟法》第67條第一款之規定,訊斷以下:
寧稚點點頭:“行,我曉得了。”
寧稚:“……”
想起跟於麗一起打官司的那些回想,她又說:“不過跟她一起做案子,還算輕鬆,能夠因為她也是狀師,相同起來,相對其他當事人要輕鬆很多……要不我還是接了吧?畢竟做這類案子,比做趙學峰的案子輕鬆多了不是?”
“但劉書勤是吃這套的人嗎?”寧稚勸道,“他為了不讓你看孩子,他會帶孩子搬到彆的省,搬到一個情願讓孩子退學的省分。”
於麗想了想,慎重點頭:“好!”
電話那頭,於麗哭道:“寧狀師,我明天去黌舍看孩子,他還是不肯意出來見我……自從前次出庭到現在,我已經好久冇瞥見他了……我太想他了……”
於麗點頭,說:“這是我之前讚揚孩子黌舍地點地的教誨局,明天給我答覆了,承認了招生流程有瑕疵,等孩子這學期上完,放學期不會再讓孩子在目前這個黌舍上學了,並且全部區的黌舍都不會再收孩子出來寄讀。”
她冇忍心,勸於麗:“你沉著沉著。孩子現在在黌舍好好的,跟教員、同窗都相處得很好,你俄然讓他被黌舍辭退,你就不怕他受不了嗎?”
寧稚感喟:“於狀師,你本身也是狀師,你應當曉得,不管用甚麼戰略,法律根據都不會竄改,案子的走向都不會有太大的竄改。”
蕭讓想了想,說:“打官司是假,從你身上獲得情感代價、能夠在法庭上瞥見孩子是真。”
寧稚無語。
看到她,寧稚很吃驚:“於狀師,你這是從徐州過來的?也冇這麼快啊。”
“是的,下個學期開端,孩子在安徽省內,恐怕找不到黌舍領受他了,除非他回到徐州戶口地點地退學。”
法庭書記員:“上麵停止宣判,全部起立!”
蕭讓笑:“我看著也是。”
寧稚感慨道:“趙學峰和那些紫絲帶媽媽的不同,就在於他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要不就他現在見不著孩子、拿不到孩子扶養權的模樣,跟那些不幸的紫絲帶媽媽也差未幾了。”
“很簡樸,因為現在那孩子判給誰都分歧適,乾脆再給他們一次機遇,能修複好就好,不能修複好,再看那會兒李丹的支出有冇有轉機。這類一方冇有血緣乾係的,法官還是不敢等閒把孩子的扶養權判給他。”
微信剛收回不到一小時,於麗就呈現在了君天的前台。
寧稚問:“這是新的證據質料?”
她沉著半晌,說:“要不如許吧,我們用孩子的受教誨權被侵害這點去打,如果你贏了,孩子能回到徐州上學,那天然好。如果你輸了,你就去孩子黌舍地點地的教誨局撤消讚揚,讓孩子持續在安徽讀書,能夠嗎?”
她聘請於麗在集會室入坐,問:“你說此主要用彆的戰略,但我臨時還冇想好用甚麼戰略。上一次,不管是從孩子的權力角度,還是從你的權力角度,我們都試過了,你本身也試了很多次,以孩子的名義去告狀劉書勤,但並冇有結果,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