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法學生很穩[第2頁/共2頁]
世人分開法庭。
寧稚從速拉著箱子跟上去,打電話給司機,讓他把車開到法院門口。
“明天的被告是一名大四法門生,正在籌辦法考。金誠三個狀師,打不過一個大四法門生。”
蕭讓神采很丟臉。
要求法庭訊斷被告對被告停止公開報歉,並補償被告精力侵害安撫金五千元,本案的代理費三百萬元,以及名譽侵害喪失費五百萬元。以上各項經濟喪失合計一千萬元。”
說完看向法官。
第四,本人公佈的那條批評早已經刪除,冇有再對被告產生任何影響。”
他神采敗壞,彷彿並未被天價補償金嚇到。
蕭讓淺笑:“能夠,冇題目。但換人之前,記得把狀師費結清。”
寧稚感覺這倆人有點眼熟,一時想不起在那裡見過。
寧稚從冇碰過這類事,怕本身措置不好,給蕭讓添費事,謹慎翼翼地問:“他們現在在集會室,您要去見見嗎?”
寧稚又轉頭:“夏新寧的訴求本來就不被法律支撐。在這類環境下,勝負早就寫好了。不過阿誰門生確切很穩。”
法槌敲響,合議庭離席。
被告看向審判席:“這段采訪呈現在收集上的時候,是本人公佈批評的前一週。也就是說,被告方舉證的經濟喪失啟事,並非本人的批評形成。”
寧稚拍門出來:“蕭律,夏新寧的經紀人帶著幾小我過來,說他們要換新狀師,要交代檀卷。”
翌日一早,夏新寧的經紀人範姐,帶著一夥人,浩浩大蕩地來到金誠。
在被告密佈了那條超越千讚的貶損性談吐後,被告曾代言的一款洋酒產品,以被告形象不再合適擔負代言報酬由,回絕與被告續簽代言,令被告喪失了千萬餘元的代言費。
法官看向被告席:“被告代理人另有彌補嗎?”
又過一關。
被告:“這裡申請提交新證據。”
以上可證明這條批評給被告形成的經濟喪失。”
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場,庭審開端。
蕭讓神采一黑,冷聲說:“讓他們立即把錢結清!不然不給檀卷!”
身邊的門生小聲說著:“夏新寧是不是瘋了?小洛哪有那麼多錢賠她?”
“還冇,還是之前付的那一筆定金。”
他神采冷峻嚴厲,接過呂喬遞來的質料,稍稍調劑麥克風。
蕭讓穿戴玄色的狀師袍,胸口彆一枚徽章。
寧稚看向蕭讓。
寧稚走下去,冷靜無言地清算著蕭讓桌上的質料。
蕭讓:“是的。”
蕭讓發言:“我方申請合議庭開庭,停止新證據覈實。”
這時,身後響起蕭讓的聲音。
她笑著問經紀人:“範姐您今兒帶這麼多人過來,是有甚麼事情嗎?”
層層遞進,有理有據。
“第一,這條批評並冇有明白的指向性,冇有任何主語,並不能讓社會大眾遐想到被告,以是不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