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得門而入論[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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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註:本文申明技擊中手為大門,肘為二門,膊根為三門。比武之時不要隻在大門、二門外周旋,要得門而入,登堂入室。隻要靠近敵身,才氣使敵跌出。如何才氣得門?要想得門就要曉得門在那裡。若問門在那裡?就要知敵出拳用力的方向,“門”就在敵手活動方向的背後。梅花樁技擊比武之時,普通不要反對架打,而是閃化為上,但閃化即打,使敵摸不清我手力量的方向和大小,見“門”即入,直摧敵身,這要比搗虛之法更勝一籌,其每出一手都使敵感到很大的威脅。】
語雲:法有外門,非外門乃門外也。蓋拳之摧人必近其身,方能跌出。如物之藏室,不得門而入,縱神仙拳無由升堂直入探而取之矣。拳之門在手,而手之門有三。手腕一也。彆的大門也,肘心二也,此進一層二門也,膀根三也,此更進一層三門也。進此三門,已進內院,能夠升堂入室矣。故比武又隻在手腕者,則屈伸來往肆意變幻無窮無儘,手捷者先得,手慢者虧損,終不能摧人一點即倒。著意肘心者,雖進一層門,未即近身,另有變幻,不能操必勝之權。唯一眼必定他之膊根,非論他先脫手我先脫手,隻在此處留意,邀住他手,粘連不離,隨我竄改,肆意批示,無不快意,他自不能逃我範圍。師雲:言不明,藝不精,先學理,後學藝,理不明,藝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