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頁/共11頁]
姓字:羽音、點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靜物:方物、柔物、布帛、絲綿、五穀、輿釜、瓦器。
中有神明司禍福,向來切莫教輕傳。
五色:青、綠、碧
斷曰:此牛二十一日內必遭搏鬥。後二旬日,人果買此牛,殺以犒眾,悉皆異之。
子乃斷曰:「金短木父老,器也,所借鋤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聞之,果借斧,其子問何故?先生曰:「起數又須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鋤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鋤?必借斧。蓋斧切於劈柴之用耳。推數又須明理,為卜占之切要也。推數不推理,是不得也。學數者誌之!」(係聞聲占例)
六水
艮:土石、黃色、虎、狗、土中之物、生果、百禽、鼠、黔喙之屬。
火澤睽天澤履風澤中孚風山漸
物卦起例(端法後天起卦)
飲食:馬肉、珍味、多骨、肝肺、乾肉、生果、諸物之首、圓物、辛辣之物。
天時:月、雨、雪、霜、露。
求名:馳名、宜南邊之職、文官之任、宜爐冶亢場之職。
人物:長女、秀士、孀婦之人、山林仙道之人。
四字為四象。平分高低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數畫數,隻以平仄聲調子之。平聲為一數,上聲為二數,去聲為三數,入聲為四數。
天時:風。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
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品德,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代日時,或以謄寫來意。
驗色占
乾卦
疾病:足疾、肝經之疾、驚怖不安。
風地觀山地剝火地晉火天大有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味:辛、辣。
求名:艱钜、恐有災險、宜北方之任、魚鹽河泊之職。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於乾方,聲極悲愴,因占之。雞屬巽,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無咎。」推之,割雞之義。卦則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金為體,離火克之。卦中巽木離火,有烹調之象。
謄寫來意者。其人來占,或寫來意,則以其字占之。
謁見:難見、宜見江湖之人、或有水旁姓氏之人。
以上並是先得數,以數起卦,所謂天賦之數也。(係書畫占例)
出行:宜行、利於東方、利山林之人、秋占不宜行、但恐虛驚。
時序:春夏之交、三五八之時月日、辰巳月日時。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寸數不消。
謁見:不成見、有阻、宜見山林之人。
聲音占例
年代日時,如觀梅之類推之。
出產:易生、秋占生貴子,夏占有損,坐宜向西北。
時序:辰戌醜未月、未申年代日時、八五十月日。
靜物:水帶子、帶核之物、弓輪、矯揉之物、酒器、水具。
癸卯日中午,有牛鳴於坎方,聲極悲,因占之。牛屬坤,為上卦,坎方為下卦。坎六坤八,加中午七,共二十一數,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動得地海軍之三爻。《易辭》曰:「師或輿屍,凶。」卦則師變升,互坤、震,乃坤為體,互變俱克之,並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