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走個過場[第2頁/共4頁]
“逼死本身的老婆孩子就不是禽/獸乾的事情了?”
“跟我紅眼算甚麼本領!你還是想想等本日升堂真把這案子辦了,我們冇錢了償要進大牢的事情吧!”
這類萬事不消本身操心,隻賣力坐享其成的感受,還真有點兒令人感覺……爽。
“熬四紅補血粥!紅棗紅豆花生都往裡頭放!用力兒熬,熬得爛爛的――”莊氏忽而換就一副惡狠狠的神采,說道:“紅紅火火的好兆頭,討個吉利!好叫我們今個兒在公堂上旗開得勝,把那兩個豬狗不如的東西繩之以法!讓他們把牢底坐穿!”
本來真如梁叔早前所說那般――她本日不過是來走個過場罷了。
被他喊作王大順的中年男人卻不為所動,斜睨了江世品兄弟二人,道:“我本日帶著我閨女出堂作證,為的就是將你兄弟二人喪儘天良之事公諸於眾!枉虧江大哥生前對你二人各式錯信,臨死之前還將女兒和地契都交托給你們!”
江櫻也並不知,在她底子不知情的環境下,已同兩位叔伯錯過了兩次相見的機遇。
哪兒來的甚麼人證?
小女人剛起床,聲音另有幾分昏黃的沙啞,甜甜的笑意倒是實足。
少女曼妙的身姿在晨光中閃現出一種極昏黃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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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一側的江櫻還是冇能勝利的認出來二人是誰。
這不是那出了名兒的敗家兄弟二人組江世品和江世佑又能是誰――
江櫻一時候感覺有些眼熟。
畢竟就憑莊氏這性子,若真的聽到了,獨一的能夠隻能是揮著大掃帚將人有多遠趕很多遠。
是以,員外一聲令下,讓仆人直接去請了衙差過來,一句話都冇多說,便將江家兄弟二人給拖走了。
次日早,天還未亮的完整,梁家的大門便被拍的哐哐作響。
人證?
故今早產生在家門外,以被官差拖走作為結局的雙方麵罵戰,當事人的一概不知也實屬有情可原。
但話說返來,梁叔從哪兒找來的人證?
“不管用甚麼體例,升堂之前必然要見到這賤丫頭,讓她撤回狀紙!”江世佑話罷,便衝著大門一陣手砸腳踹,“他孃的我今個兒就是把這扇門給砸爛了也要出來!我倒要瞧瞧這一年多下來,這丫頭的翅膀到底是硬了多少!”
“草民,草民是被冤枉的!”江世佑噗通一聲跪倒在地,衝上首的知縣喊道:“那房契和地契乃是我那亡兄臨死之前親手交給我們的,何來的侵犯之說啊!”
“此舉大大違背了風國國律,按律當處以罰金百兩,並行監禁五年!”
江櫻訝然半晌,終因而將二人給認了出來。
侄女兒的翅膀到底硬了多少江世佑是冇能見著,反倒是不及以被告的身份被衙門傳召,便先一步見著了官差。
之以是這麼氣憤,說白了還是冇有底氣,認定了這場官司他們隻要輸的份兒。
一名四十歲擺佈的男人,另另有一名約莫十八九歲的年青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