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你們可以帶走孩子了[第2頁/共3頁]
參氏目露對勁之色,轉頭看了景衣一眼。
誰知景衣卻承諾的痛快:“好。”
參氏用左腳踹了常大郎一腳,接話道:“大人,我們來這兒,是為了狀告弟婦景玉,她帶走了我們的兒子常笙,還偷拿了家裡的十兩銀子。”
但是,景衣微微點頭,道:“我無話可說。”
景衣帶著笙兒去了縣裡,常大郎佳耦帶著大福就住在縣衙四周的堆棧裡,一家三口每天好吃好喝,偶爾想起死去的小兒子寶兒,參氏會掉幾滴淚:“不幸我的寶兒還冇享過福,就這麼去了……”
縣令內心有了計算,歸正這個案子他絕對不會等閒下定奪,哪怕縣裡施壓,他也不能把那孩子從景秀才身邊奪走,是以,他才格外安然地看著景衣,等著景衣拿出證據。
常大郎也放縱著,因為參氏懷有身孕,肚子較著大了,常大郎推著參氏的輪椅上了公堂,大福跟在一旁。
前麵的話都是有人教她的,最後一句話是因她貪財,主動加上的。
參氏被這麼一嚇,驀地想起景玉有個孿生哥哥,隻是冇想到兄妹倆的長相那麼像……特彆是眼睛最像。
“相公,你來推著我。”參氏坐在輪椅上,嬌滴滴地說道。
第144章 你們能夠帶走孩子了
“常笙現在站在那人中間,就是我兒常笙被帶走的證據。”參氏伸手一指景衣。
參氏抹了把眼淚,雙眼通紅,哭哭啼啼道:“常笙那孩子父親過世的早,我和大郎心善,一向養著景玉母子,誰知景玉要再醮,不想帶兒子,我和我相公就把常笙過繼到名下,哪知……哪知景玉不但帶走了我兒子常笙,還偷了家裡的財。”
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常家媳婦景玉同意將兒子常笙過給兄嫂扶養,底下雖無具名,卻按了個手指印。
前段時候告訴景家的那些差役,都是黃縣丞的人,是以,縣令並不曉得景衣返來了。
“景衣,不管她是不是郡主,如許的女人你最好彆再招惹……”景洪眉頭深皺,感覺景衣不必然會聽他的,因為薑女人長邊幅美身份崇高,一顰一笑都帶著欲說還休的嬌媚,景衣還年青,恰是血氣方剛的時候,不免不會心動。
之遠景秀纔不是已包辦理了過所分開,冇傳聞秀才返來啊……
縣令一個頭兩個大:“你有何證據?”
常大郎誠懇渾刻薄:“大人,草民那天不是說過一次了?”
而後化悲忿為食慾,一邊吃一邊墮淚,常大郎和大福早就風俗了參氏如許,低著頭冷靜用飯。
常笙已經不是常笙了,應當是景常笙。
笙兒聽的一陣無語,感受這大伯孃的臉皮可真夠厚的。
參氏轉頭,看到笙兒,臉上暴露笑容,但是當她看清景衣的邊幅,駭然道:“老天爺!景玉詐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