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留條後路[第1頁/共2頁]
參氏不認字,她隻體貼景玉要不要屋子和地,聽村長說了“分文不取”這四個字,參氏喜笑容開,但得知需求本身按指印,她又躊躇著不肯咬本身的手指頭,直到景玉催促,她才狠下心,在布上按了指模。
“好了。”參氏按了指模,正籌算拿過布收起來當證據,景玉卻眼疾手快,把布奪走了:“嫂子,這血書是我寫的,你要想要,本身寫一份,我畫押,如何?”
而老村長固然曉得這血書底子不做數,卻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他感覺常二郎家的孤兒寡母在外必定待不下去,遲早還要歸去。以是這血書不做數最好,能給景玉留條後路。
景玉笑了笑,冇想到本身能離開常家,竟然另有那死去相公的一份功績,若不是常二郎當年與報酬善,恐怕明天冇有這麼多人肯幫她說話,更冇有老村長現在的美意互助。
“娘,我們真的要住到墳地四周嗎?”從村長家出來後,笙兒昂首問道。
第18章 留條後路
至於浸豬籠,除非是有女子未婚先孕、私奔被抓,亦或是……像景玉曾經一樣,被人當作剋夫克子克兄的不詳之女,纔會被扔進豬籠裡沉河。
“唉,常二郎活著的時候還給我這個老骨頭送過酒送過肉,做人呐,不能忘本……”老村長嘮嘮叨叨地讓景玉謹慎些,又說那處所太久冇人住,也不知她和笙兒怕不怕。
並且,她脖子裡的玉墜,都是常二郎給她的,常二郎說這玉墜自他記事起就一向戴著,能保安然。
“不怕,二郎在天之靈,會保佑我們母子的。”
景玉忘了,這裡不是修真界,她這份血書,寫了也是白寫,但是她在修真界待了兩百年,不由自主地就按修真界的辦事體例來辦。
因為世人的重視力都被景玉下決計寫血書的魄力吸引,一時候竟冇想到要思疑景玉為甚麼會寫字,村裡不比縣城,還比較掉隊,因著臨村出了個秀才相公,老村長本來也想在本村辦個私塾,鼓勵各家各戶的男孩讀書,何如本年收成不好,私塾的事臨時擱置下來,老村長隻能本身每天抽暇教那些前來玩耍的孩子在地上寫寫畫畫。
參氏趾高氣昂地分開,幾個婦人都看著景玉點頭感喟,暗歎這小孀婦脆弱了幾年,好不輕易英勇了一回,卻要分開常家,莫非籌辦帶著孩子回孃家?
參氏說:“有這麼多人看著,我還怕你將來認賬不成?歸正你和你兒子與家裡冇了乾係,從現在開端就不要進常家的門了。”
固然常二郎和景玉隻做了不到一年的伉儷,日子過得簡樸,但當時也曾幸運歡愉過。
說著,老村長還想給景玉拿著糧食,卻被景玉直言回絕:“多謝村長,我和笙兒就在那邊借住幾日,趁著現在能夠去挖些野菜,總不能靠您來佈施。”
景玉想的長遠,她寫著不取常家分文,前提是此後常笙跟著她,今後她們母子和常家再無乾係。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固然改朝換代今後民風逐步開放,孀婦再醮也不是甚麼奇怪事,可如果回了孃家,孃家也會給女兒另尋婚事,以免被鄰裡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