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野人綁架奇聞[第1頁/共4頁]
過了數月,一隊束縛軍兵士巡查到叫曲阿拉山的絕壁下,忽聽到山腰處有人呼喊,循名譽去,發明50多米高的峻峭山崖上有一洞窟,喊叫聲就是從阿誰洞窟中傳出來的。洞窟四周無路可通,隻能攀登樹枝或藤葛飛蕩疇昔才氣靠近洞口。
1968年,在西藏珠峰以北的拉孜區,有一個叫洛坦的藏民男青年俄然失落。本地公安職員和其親朋出動去找,他們漫山遍野的尋查呼喊,始終杳無音信,待尋覓到第三天,俄然發明半山腰處,有一野人正在攀登而上,行動敏捷,如履高山。其行動機靈活絡,從其回身回看人群的時候,可見到它胸前有兩個大的**,知是個母“野人”。
第十二章:野人綁架奇聞
它渾身長有棕色的毛,連手掌也長有長長的毛,麵孔跟人一樣,頭髮黃色。與普通傳說的野人有所非常,有人說其是妖怪所變,若不是當時在場的人多,恐怕小女人會凶多吉少,有人說既是妖怪所變,倒不如把它給吃了,讓它不能在害人,有人說吃了它能壯膽……在那缺糧少食忍饑捱餓的年代,在場的報酬裹腹便顧不了很多,就把打死的那小“野人”給煮分吃了,隻留下了小“野人”的手和腳,被一中學教員製作了標本。
母“野人”出洞前,總要對著強巴友愛地笑了笑,出了洞,又總要把洞口用大石頭給堵上,製止他逃竄。連續幾天疇昔了,強巴看母“野人”對他如此友愛親熱,冇有殛斃他的意義,驚駭的心垂垂敗壞下來,不在驚駭,才感到了餓,饑腸轆轆,實在難以忍耐,為裹腹,能活下來,便饑不擇食地吃了母野人送給的野果和生肉,纔沒有餓死,天長日久,也逐步適應了和那母野人的餬口。
1969年的一天中午,西藏林芝縣布久村的**個小夥子到村外不遠處的原始叢林山坡上砍柴,當他們四散開來各自砍柴時,一個“野人”俄然呈現,將二十五歲的強巴一陣風似的給掠走了。強巴促不及防,看到一個渾身長毛的怪人來到他的麵前,伸掌拍了拍他,當時嚇得一陣昏眩,甚麼也就不曉得了。當他復甦過來時,發明本身已躺在了一個可包容七八小我的山洞裡。
洞窟裡放著剛宰殺的牛肉和牛皮,鮮血淋漓,還帶著餘溫。當他們揹著他走出山洞時,發明不遠處阿誰母“野人”,正在那山崖上往這裡張望,身上還揹著個甚麼獵物。一公安職員朝它開了一槍,驚嚇了它,那母“野人”才揹著獵物倉促忙忙逃脫,其行動如此敏捷,登山越嶺,健步如飛,如履高山,半晌工夫,已是無影無蹤。
這時,洞口呈現一個“野人”滿身有毛,長髮,**很大,是個母“野人”,它見此景象,蕩著藤條敏捷而敏捷地逃竄了。大師為之測度,這個死者,就是被阿誰母“野人”給綁架到山洞的。人們給他穿好衣服,為讓死者入土為安,當場把他給安葬了。過了一段時候,他們巡查又路過阿誰處所,發明他的屍身已被挖出,衣服被撕得稀爛。
據聞,1957年,在浙江遂昌縣某地,有人曾打死過一個小“野人”,目睹者說,當時有個13歲的小女人在漫地裡挖野菜,俄然從山林裡衝出來一個小“野人”欲向小女人攻擊,被就近處的人們發明,群起一擁而上,圍追堵截,打死了阿誰小“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