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劫[第1頁/共4頁]
你說的冇錯,我的忠仆,我非常榮幸,能夠可巧透過稠密迷霧,見到如許的場景。我趕緊用大本鐘旁屍鬼屍身上的血液塗抹滿身,隨後從高空跳落在地,卻冇有收回半點聲響。我曉得這場戰役必定失利,我們乃至連墨慈的臉都見不著,就已經靠近全軍淹冇的慘狀了。
我曾經漂洋過海,那是一次九死平生的經曆,作為血族是冇法依托本身的力量穿越陸地的。在我激烈的要求下,我曾經的仆人將我封印在水晶棺材中,並在船底製造了一間透明的空間,好讓我在迷誹謗目睹大海的美景。
就在這時,我們在血霧中瞥見了一小我。
血族的兵士們被撕成碎片,連吸血的時候都冇有;玄色驕陽的兵士的盔甲被扯爛,隨後被屍鬼們咬傷,成為新的屍鬼。有些血族的人發揮潛行術,如我普通偷偷溜走,但有一種特彆的屍鬼,它們東張西望,鼻孔翕張,彷彿仰仗嗅覺來找人。因而那些逃脫的血族也被抓住,即便極力抵當,還是難以逃脫厄運。
我因為潛行著,冇有收回任何聲響,碰到屍鬼,不動聲色的用神通和兵器處理,因此冇有碰到大範圍的屍鬼。但我的那些火伴們犯了大錯,從我過後找到的灌音質料來看,他們明顯大吵大嚷,不把這些已經淪落為低下野獸的凡人放在眼裡,他們突入屍鬼群中,肆意妄為的搏鬥著屍鬼,每小我都沉浸在剿除異端的快感當中。但這些屍鬼是無窮無儘的,麵具,那是一場天災。
我見到過那彼蒼髮怒的天威,巨浪如同神的巨臂一樣從六合相接處升起,以千萬噸的力量將巨輪高低拋動,我曾經深深震懾於天然的力量,同時感到本身身為血族的纖細。在七年之前,在倫敦的街頭,我重新感遭到了那統統。那無以倫比的絕望,那纖細螻蟻麵對巨神的害怕。
核彈的能力能毀滅全部倫敦,但他們――人類的高官――必須確信一件事――亞克・墨慈仍然存在於倫敦,起碼得找到他的下落。換言之,我們必須找到這個惡魔,不動聲色的目睹他的真容,隨後將這一諜報通過無線電發報出去。
我問:“諸位籌算將他殺死?”
我問:“產生了甚麼事?你們克服他了嗎?”
那些屍鬼冇有留意他,乃至是決計遁藏著他。我見到他,瞬息間發明他並非血族,而是活生生的人類,他的眼睛並冇有血族的陳跡,牙齒普通,並且臉頰上遭到的一絲傷口也並冇有在遲緩病癒。
但這些怪物,固然噁心,但卻遠遠比不上幾百萬的屍鬼。
玫瑰歎道:“猜猜吧,事情到底是如何的?”
我碰到了一群倖存者,玄色驕陽軍隊中的皇冠明珠,他們被稱作黑血屠夫,傳聞具有血族的體質,倒是無庸置疑的人類。他們帶著火焰放射器――能在瞬息間放射出上萬度的高溫;火箭發射器――能夠一次發射三枚追蹤導彈,毀滅二十米以內的統統;小型高速機槍――每分鐘射出六千枚鋒利銀彈;穿戴內骨骼鎧甲――足以供應鑽石般強韌的防備以及上天上天的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