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換裝3[第1頁/共3頁]
黃皮膚人種和白皮膚人種,有非常大的辨彆,那就是白皮膚人種遍及都長的膀大腰圓,虎背熊腰,個子很高。
那將手槍改換成勃朗寧FN9mm大能力手槍,反而就不實際了。
如果說是希特勒的鋸子能將仇敵人體撕碎,那麼這類重機槍,一顆槍彈擊中人的胸膛,彆能將人的半拉身子直接扯爛,的確就是大殺器。
並且,大能力手槍這個名字申明其的遏製作用非常的強,方同也非常心動。
最火線同直接決定,正規軍隊全數換裝美國的MKII菠蘿型手榴彈。
方同考慮到了這個題目,顧少秋針對這一個環境,提出的建議則就是用比利時出產的勃朗寧FN9mm大能力手槍,用這款手槍來替代德式的瓦爾特P38手槍。
這款大能力手槍共有13發槍彈,這個期間的大容量彈匣。
突擊隊員設備的波ppsh-41衝鋒槍,這真的是一款好兵器。
固然,體係出產的兵工廠,能夠大範圍的出產,但是其特彆質料所破鈔的戰役點數非常的高,不如出產波波沙衝鋒槍,省下戰役點數兌換更多的兵士,這不是更劃算嗎?
而突擊隊員揹著的PPSh-41衝鋒槍,則就是現在換裝的成果,mp40衝鋒槍固然精確性和操縱性很好,但是,彈藥量太少了,在麵對對衝的時候,常常因為彈匣槍彈打光而被仇敵逼近,形成傷亡。
這類重機槍,因為過分於沉重,以是,根基是放在軍隊的軍器庫中,但是又因為其傑出的壓抑感化,以是其設備的規格為兩班共用一挺重機槍,作為平時打擊以及阻擊時候的壓抑敵方的首要感化。
大範圍戰役中,本來拚的就是便宜、可靠的兵器,而這兩點,PPSh-41衝鋒槍都已經滿足了,還去要求甚麼呢?
裝備手槍實在是一筆很大的支出,是目標性隻是但願在疆場上兵士有這副兵器,在衝鋒槍和步槍冇有槍彈的時候,仇敵近身的時候,不必捨命與對方拚刺刀,能夠安閒地抽脫手槍,向對方擊斃,給兵士更多的生命保障。
平時這類機槍,除了練習,普通都儲存在各連部、營部以內。
這槍,佈局簡樸,便於大範圍的出產及操縱,養護已非常簡樸,孩子都能夠輕鬆的利用它,並且71發的大彈鼓,能夠對槍的持續設想供應極好的支撐,實在這類衝鋒槍是仿造的芬蘭的索米衝鋒槍,而一開端方同也有設法,想直接出產索米衝鋒槍;但是,顧少秋提示了他,索米衝鋒槍當然其穩定性、精確度非常的優良,但是造價實在太高了。
每小我腰間的手榴彈也都換掉了,長柄的手榴彈在之前安定全省的戰役當中,透露了一些題目,那就是固然其能力很強,但是其重量實在太重,以民國人的體質,掄起這麼重的手榴彈確切有點吃力,扔不太遠,並且另有一個很首要的題目,那就是這類手榴彈的耽誤線太長了,很輕易被對方抓準機遇,將手榴彈重新扔了返來,那樣就真的是虧蝕到家了。
PPSh-41衝鋒槍首要遵守可靠耐用和易於批量出產,以是其采取的木質槍托和槍管上的散熱筒在當時西方設想師眼中都屬於豪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