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打生樁[第1頁/共3頁]
2006年4月,香港公主道一個水督工程的工地,曾發明起碼七副屬於兒童的骸骨,因為很少有墳地會如許個人安葬小童,以是坊間有傳,這就是昔日“打生樁”埋下去的兒童屍身。
一聽到這話,我們那裡會不明白呀,看來我們之前猜的冇錯,這老好人公然是要把人給埋進阿誰土坑裡去。
是以,魯班便教他們,在完工前先活捉一至兩名小童,把他們生葬到那塊地盤上,以後用泥袒護,再在上麵興建,如許就不會有不測產生的了。公然,修建商用了這體例後不測便大大減少,而工程也順利停止了。而後代人便將這個風俗稱為“打生樁”。而這些死去的小童,會成為這座大廈和這條公路的保護神。
不過當我們一看清楚這三小我時,我和陳賢懿都愣住了,固然那兩個年青的我們不熟諳,但是阿誰老的燒成灰我們都認得,這不就是柳家那老好人柳一手嗎!
弱弱的說一句,廣州荔灣廣場阿誰處地點拆遷時就曾挖出了棺木,傳聞就被指是“鎮住”邪靈的生樁。另有香港大潭水塘於1883年施工期間,住民非常反對,來由除了開山劈石會粉碎風水外,更因為在施工期間,稀有名居住在四周的小童無端失落。當時住民便思疑,失落的小童成了“生樁”,被生葬在水塘的輸水隧道內。傳聞讓很多家長驚駭後代成為下一個捐軀品,而不敢讓他們外出及上學。
因而,魯班就教了一套極其可駭,也非常不人道,卻又非常有功效的體例給這些人。本來,興建中的修建物不管如何都需求動土的,實在動土已經是粉碎了地盤的風水,是以會觸怒很多冤魂。以是在興建一些大型修建物時,就會有冤魂藉此來找替人來投胎。
發明這點,我刹時就好似想起甚麼來了,不由對陳賢懿叫道:“師兄,你不感覺他們這麼做並不是為了毀屍滅跡嗎?而是另有啟事的。”
看到這裡,我當時就嚇了一跳,恐怕本身看花了眼,因而我忙輕聲問陳賢懿,問他那地上是不是一小我?
陳賢懿說:“師弟,現在這個工地上有人在做事,那可不好辦了,萬一被他們發明我們把鬼引返來了,非得跟我們冒死不成。”
就在我想到柳一手實在不是在毀屍滅跡,而是在打生樁時,那兩個拌混凝土的人也拌好了,接著就走到柳一手身後,抬起了那地上的小孩,接著就籌辦扔到幾米外的深坑中去,開端要打生樁了……。
很快,我們就走到了那三小我的幾米開外的一輛挖土機的前麵躲著,這時因為離得近了,以是我們能夠看清楚這三小我,這三小我此中一個是五十來歲的白叟,彆的兩個是二十幾歲的小夥。
聽我這麼一說,陳賢懿神采也大變,愣愣地盯著我,又愣愣地望了一眼地上的那小我,然後說:“糟糕,恐怕真的是那小孩。你想想,這柳一手半夜跑到這裡來,必定是來乾啥好事的,他們這莫不會是在毀屍滅跡吧?”
傳聞,現在有人仍有處所會利用如許的風俗。而當代的“打生樁”就和古時的有點分歧,因為現在的樁柱都是在地底的,是以,有人說過當代做法就是把小童困在地底,把他們餓身後,放上泥土,或是用鋼筋把小童刺死,再開端放修建質料。而除了大廈外,一些大橋都會如許做的,但體例有點分歧,就是要捉一對男女小童,男的在橋頭,女的在橋尾,待兩人死去後,便能夠開端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