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1頁/共3頁]
現在的他,在澳大利亞過得很幸運,有了本身的農莊,給我發明照片,很美。
“統統的人都是對我敬而遠之的人,我是燒人的,你想好了。”
此次我對峙,他就冇有再說甚麼。因為,我拿到了他的日記,另有他父親的日記,柯明喆和他父親一樣,幾近每天都會記日記,在火化場的日子裡,這是我佩服的,我拿著柯明喆和他父親的厚厚的十本日記,我內心是沉沉的,我在寫這篇小說之前,隻看過很少的一部分。我上麵寫的小說,都是照實記錄,所下的話,都是柯明喆和他父親柯左的。
我寫出來驚駭嗎?驚駭,但是我會在寫這部作品的時候,喝酒,抽菸,是在減少驚駭嗎?是,我承認。
冇有見到柯明喆的時候,我覺得是一個險惡之人,一臉的險惡之氣,看到前麵相竟然是仁慈之人,並且不愛說話,很文靜的人,這是我料想以外的,一個一天燒幾小我的人,竟然泰然處之,我感覺是一件詭異的事情。
我是一個不喝酒冇話的人,喝上酒就是胡說八道的人,我向來在喝酒前都聲明,喝酒以後的每一句,都不負任何的任務,我太體味本身的X蛋行動了。因為這事,我付也了太多了,以是我就提早聲明一下。
此次,酒後,我一向就健忘不了的是柯明喆淡然的笑。
我不會襯著的,也不會加潤色的,原本來本的,把日記照實的寫出來,這又是一本日記體的小說,他們說是日記體的小說,我不曉得,我隻曉得的是餬口的一個本來記錄,一個你們不曉得的另一個天下的記錄。
十四年的孤傲,有了一個朋友,我是放開的,我采取他統統的統統,摸著屍身的手,我能夠拉著,冰一樣的冷,我不怕,身上的一種詭異的味道,我不怕,乃至我感覺很誇姣味道,他固然用了一種香水袒護著,但是那種味道是冇法袒護的,但是我不煩,乃至我漸漸的喜好上了。
實在,在寫《火化場》、《送終者》這兩部小說都是關於扮裝師的,我打仗了兩位扮裝師,一個是男的,一個是女的,這兩三年,一向就是和這便利打仗,因為我想體味更多的東西,此次是直抵黃巢了,到底會如何樣我不曉得。歸正我寫《火化場》的時候,給我帶來了,三十萬的支出。但是,我不利了,錢賠了,到導致了精力呈現了題目。
此次,直抵火化場的最深處,交友了一個平生的哥們——柯明喆。
柯明喆,三十六歲,冇結婚,十八歲,子承父業,煉化者,就是火化場燒人的一個事情。我最後,熟諳的不是柯明喆,而是一個當墨客的火化場的館長,現在不叫火化場,叫殯儀館,我感覺還是叫火化場舒暢,以是我今後寫下這些東西的時候,還是寫火化場,你們曉得是殯儀館就行,如許更直接一些。
從這天開端,我們就是哥們了,我們在一個被窩裡睡,他的身材老是冰冷的,但是我冇有一絲絲的煩意。在這裡我聲明,我們不是同性戀,隻是哥們,我們都喜好的是女人,特彆是標緻的女人,彆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