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斑馬,斑馬[第1頁/共3頁]
天氣很好,世人來到邯鄲最大的廣場上,李雲和馬龍兩人站在中間,其他朋友圍在兩邊。
大才,大才啊。
並且,這些歌曲,或傷感,或喜感,或深切,或滄桑,每一款都有震驚聽的點,每一都城讓人回味無窮。
李雲的臉上暴露一絲苦笑,低頭看看本身的破牛仔和洗得發黃的T恤,和他比起來,本身的確就是個乞丐。
“好聽,好聽,真TM好聽,咋這麼好聽呢。”
李雲和馬龍冇有在乎這些,自顧自的唱著。
這便是羊群效應,當冇人打賞的時候,是冇法激建議大眾的打賞慾望的。而一旦有人開了先例,打賞便會越來越多。
“對啊,賣唱!”
他唱《七月上》,唱《南山南》,唱《抱負三旬》,唱《斑馬,斑馬》,唱《北京的夏季》……
剛開端的時候,大多數大眾都是抱著從眾的心態,來聽的。可聽了幾首歌後,俄然發明,有一首歌,俄然就震驚了本身的神經。
很快,李雲的琴包裡,便塞滿了錢,有一塊的,有五塊的,有十塊的,另有二十,五十和一百的。
馬龍衝動的說到,精力飽滿。
馬龍在邯鄲是個小馳名譽的人物,垂垂的,有人聽出了他的聲音。
最後聽一首民謠的時候,能夠感覺不甚喜好。可多聽幾次後,驀地發明,它的歌詞能震驚心絃,或者,它的曲調能充用心靈。
不但是馬龍,在唱圍觀的吃瓜大眾們,此時是真捨不得走了。
“哎,這聲音,如何那麼像‘半夜情話’裡馬龍的聲音啊,冇想到他唱歌還挺好聽,隻是味道有點淡了。”
“賣,賣唱?”
“是啊,我也想要個董蜜斯……”
而馬龍,早都醒了。
馬龍說著,本身轉了個身子,穿上這身衣服後,他彷彿是一個小鮮肉。
但是,流浪歌手,每天風餐露宿的,不就是這個樣嗎。
實在,圍觀的人群中,並不是統統人都能聽懂這些歌。但是,他們見很多人在這裡圍著聽,並且,很多人打賞錢,便會感覺,這個歌手,很不簡樸。
這時,馬龍的幾個朋友都醒來,哈哈笑著說:“你本來就是逗逼龍呢。”
有了一兩首膾炙人丁的歌,天然就會有人存眷他們,然後存眷他們其他的歌。
一邊扔錢,他們還一邊鼓勵著:“這麼好聽的原創歌曲,太刺耳到了,大師多給點錢啊。”
不過,他回絕了馬龍塞過來的幾件衣服,而是去馬龍的衣櫃裡,挑了一件純紅色襯衣,和一件純紅色褲子。
“恩,好聽,愛上一匹野馬,可我的家裡冇有草原,這個詞好,真好,真是好……”
“賣唱去啊!”
鬨堂大笑。
從《董蜜斯》唱到《南邊女人》,再到《北方的女王》、《梵高先生》、《虎口出險》,李雲把馬龍會唱的歌頌完後,便開端了合唱。
人越多,李雲唱得越有感受,他終究明白,甚麼叫從眾心機。
“就是,我也想要個董蜜斯。”
“牛逼,牛逼,真牛逼……白衣飄飄,長髮飄飄,要味道有味道,有逼格有逼格。媽蛋,跟你一比,我咋就這麼像逗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