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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自首?[第1頁/共2頁]

想要對於如許的人,冇有實足證據的環境下動他絕對討不到好處。

岑嶺和蕭月前腳方纔踏進警局,張南劈麵就走了過來,麵色陰沉顯得非常愁悶。

項誌遠見岑嶺說走就走,急叫道:“喂!你給我站住,把話說清楚了再走!”

“但是......郭文博不是凶手的話,那我們就白白華侈了這麼長時候,到現在連一個懷疑人也冇有了。”張南愁悶地說。

做為刑警大隊大隊長,他絕對是一個嫉惡如仇的人,但是做為宦海上的人他還是有很多忌諱的。

這恰是她想不通的處所。

蕭月的眉頭皺了起來,降落地說:“既然車子和手機號都是屬於項誌遠的,那申明費錢讓保安隊長刪除監控的人就是他,但是.......他為甚麼要這麼做呢?莫非說......他就是凶手?!”

聶萬裡清了下嗓子說:“就算項誌遠不是凶手,他花那麼多錢買公寓的監控絕對有鬼!”

張南點頭回道:“不,精確地說是一部機器。”話音微頓,目光在岑嶺、蕭月身上轉了一下,接著講道,“記得那小子說本身一早晨都守在公寓樓下嗎?”

蕭月皺眉看著岑嶺,還是不明白岑嶺葫蘆裡賣的究竟是甚麼藥,卻不再詰問,策動車子分開病院。

項誌遠!

比如現在麵對的項誌遠,市長秘書和市長本人都打過電話了,這傢夥背後絕對有權勢。

岑嶺解釋道:“差人辦案本來講究的就是一個證據。如果郭文博不是殺人凶手,那找到了相乾的證據就少了一件冤案,莫非不是功德嗎?”

“彆忘了郭文博一向守在公寓樓下,他並冇有看到項誌遠歸去過。換句話來講,項誌遠不成能是凶手!”岑嶺提示道。

蕭月眉頭皺的更緊了。

張南輕歎一聲說:“郭文博能夠不是我們要找的凶手。”

一旦證瞭然郭文博不是殺人凶手,那申明他之前的推理完整錯了,還白白的華侈了這麼長時候。

聶萬裡正坐在辦公桌前麵檢察檔案,見到岑嶺、蕭月後鎮靜地說:“關於保安隊長給的車商標和手機號有了成果,它們都是同一小我的,並且你們絕對想不到這小我是誰!”

既然項誌遠不是凶手,那他為甚麼要費錢買公寓的監控錄相?

張南接著講道:“那小子籌辦了一台攝像機對著公寓停止偷拍。如果他冇有扯謊的話,那攝像機應當能證明他冇有進入過公寓,而他如果連公寓也冇有進入過的話,那如何能夠是凶手?”

“是項誌遠。”岑嶺說。

“甚麼意義?”蕭月詰問。

岑嶺卻暴露一絲笑容,安撫道:“彆悲觀,凶手總會被抓到的。”說著表示蕭月將車鑰匙還給張南,並講道,“快點去拿郭文博的攝像機吧,說不定它把凶手的模樣給拍了下來。”

岑嶺卻像是甚麼也冇有聽到,走出去並關上了房門。

見到岑嶺和蕭月後,張南有力地打了聲號召。“你們返來了。”

這個答案確切有讓人不測的。

郭文博說本身一夜冇有分開過車子,可這隻是他一人之詞,並不能做為他不是凶手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