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4 王紀點頭】[第1頁/共5頁]
但顧秉謙感覺如果真的能夠遵循韋寶這麼做,掃清冤獄,就算降落了判罰標準,包庇了很多要被治下重罪的人犯,但起碼還了被害人明淨,很多時候,老百姓就是要一個理字罷了,這的確是利國利民的功德。
王紀是刑部尚書,刑部並不歸都察院和大理寺管,大師是平起平坐的乾係,憑啥聽你韋寶的啊?
“韋大人,你就不要再逼我了,老是要容我考慮一下吧?你莫非要我現在就承諾你?”王紀苦著臉道。
初審、會審的話是有能夠麵對被告、被告這些人的;複審不成能全數把人從各地帶到都城,以是應當是以案牘為主。
處所上辦不了的嚴峻案件歸刑部,一定有明白的分彆,大抵相稱於後代的“公安部督辦案件”吧。
鞭撻犯人、酷刑逼供在當時是合法的,實際上除了有功名的讀書人以外,鞠問時都能夠鞭撻。
“王大人,我在與你會商題目,不是要與你抬杠,不是個彆案子,是九成以上,乃至更多,明天我親身過問的三十多樁刑部案件,都有題目!冇有一個冇有題目的!”韋寶辯駁道:“到了都察院的案子都是大案命案,已然如此,那處所上的提刑按察使司衙門的案子,這些環境是不是更加嚴峻?冤案不清除,如何讓老百姓對大明朝廷有信心呢?”
王紀已經完整的被帶入了韋寶的思惟,他固然是大贓官,憑藉於魏忠賢的,有誰不是大贓官?但他承認韋寶這麼做的話,如果真的勝利了,對他小我財產和權勢,並且有多少影響,他還真的能夠更加輕鬆,獲得更好的官聲,乃至能夠說,隻要好處冇有壞處。
可見都察院、大理寺固然都有監督考覈案件的職能,但都察院更側重管人,主如果看斷案官是否秉公舞弊,大理寺更側重停業,主如果看案件訊斷是否有錯。
此中刑部的事情最多,要複覈各地刑名案件,特彆是極刑案件。同時要審理京畿地區的案件和嚴峻案件。
王紀停下了腳步,一方麵有點怕韋寶脫手,一方麵被韋寶弄胡塗了,遵循韋寶在都察院和大理寺的做法,必然會侵害主官的好處,之前有甚麼案子,必然要主官點頭,主官必然是拿最大頭的人,但韋寶的做法,全數都是上麪人說了算,主官能拿到的銀子都透瞭然,這類還能說是能拿到比現在更加豐富的支出?
“韋大人,這事牽涉太大,過一陣再說吧,我要與很多人籌議。”王紀改戰略了,從直接順從,改成了推委。
在司法範疇,刑部首要賣力判案,都察院首要賣力監督判案的人,大理寺首要賣力考覈判得對不對。
“王大人,既然韋大人都這麼說了,你就讓他一下,他畢竟年青,我們也聽一聽年青人如何說。”顧秉謙從旁勸了一句。
三者並稱三法司,一同構成明朝的司法構造。
顧秉謙也認識到了韋寶要說甚麼,也很難堪,想勸王紀等會走,又開不了這個口。
從哪個角度來講,都察院都是最強大的,隻可惜都察院凡是是各顧各,各做各的事情,冇有刑部和大理寺那麼完整構成一個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