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殺雞儆猴[第4頁/共7頁]
張煥抽出王縣丞本人的一份,上麵顯現他有永業田、職分田以及他積年所購的田產總計二百六十頃,另有他的三個兒子,四個兄弟,以及他的姑親、表親,他老婆及幾個妾的家人,都各稀有十頃到百頃不等的田產,都寫得非常詳確,末端還添了一句話:願全數無償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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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中頓時騷動起來,有幾個情感打動‘年青人’更是大聲叫喚:“殺死狗縣令!殺死賣民賊!”
“隻要他們肯按我的要求出供詞,統統前提都能夠承諾他們。”張煥分開了石室,走了幾步他又低聲道:“記著了,事情結束後,不能留他們活著上。”
事情到了這一步,世人的心中都跟明鏡一樣,張煥要的是他們的儘忠和他們多占的田產,如果不肯給的話,那嚴縣令就是了局。
他立即轉頭命兵士道:“還不從速把韓縣令扶出去!堂堂的一縣之令怎能呆在這個處所。”
“都督,我們在他書房內找到了他與吐蕃人的通訊,另有一幅武威城防圖。”
張煥的神采越看越陰沉,最後他‘啪!’地一聲合上了清冊,低聲罵道:“這些該死的蛀蟲,難怪都賴在河西不肯走!”
王縣丞心中悄悄歎了口氣,彆人都是為升官而欣喜若狂,可貳內心卻一點也歡暢不起來,且不說他分開了仕進近十年的神烏縣,本來堆集的人脈、每年大戶的貢獻都會漸漸消逝,並且會西縣的百姓都是軍戶,有軍隊為後盾,那輪獲得他指手畫腳,再者會西縣的轄地大多是戈壁荒灘,那裡比得上富庶的神烏縣,到那邊去當縣令,和放逐又有何異?
除分給軍戶的地盤外,其他地盤則由持續由本來的耕戶租種,隻是改向官府交租。
在隨後的一個月裡,武威郡公佈了限田令,用暴力加威脅的手腕剝奪了二百餘大戶的地盤,總計五千多頃耕地全數收歸官有,並同時實施嘉獎軍功軌製,凡參軍者可分得十畝地,如有殺敵建功的表示還可另有地盤嘉獎。
“他不是思過,他是歸去避禍去了。”張煥嘲笑一聲,便走進了房內,他將厚厚一疊文書攤在桌上簡樸地看了一遍,這些都是王縣丞遵循他的要求所寫,主如果各縣首要官員及其家眷田產具有環境,固然隻是大抵數字,但已經有跡可偱。
陳平搖了點頭,“都督隻給我兩天時候,明天早晨前我必必要拿到一名吐蕃探子,這是軍令,我隻能奉求李縣令了。”
這時,陳平從一間裡迎來出來,“都督,屋裡兩小我就是從天寶縣帶來的吐蕃人死囚。”
“吐蕃探子我現在冇有發明,要不我特地留意,如有動靜我立即稟報。”
“吐蕃人?”李翰傑一下子想了起來。趕緊道:“有!有兩個,都是殺人罪,我已上報郡裡,隻待秋後處斬。”
張煥瞥了他一眼,冷冷道:“我抓獲了兩名吐蕃探子,他們招認你曾多次供應諜報給吐蕃,嚴縣令,本都督也是公事公辦,不秉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