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投獻[第2頁/共4頁]
“父王要的如此急,要不各郡王府以及諸鎮國、奉國將軍府等也都一起湊湊。郡王府每家出十萬塊,鎮國將軍府出一萬”(未完待續。)
老二仁和郡王大驚,“父王,你不能進京,現在入京,那不是自投坎阱,羊入虎口嗎?”
在法律上,限額優免要求優免田以外的“餘田”與民一體當差。
“我若不走這一趟,隻怕我們周王一係就要被人連根拔起了。”朱恭枵道。
朱恭枵坐在上,目光在本身的九個兒子身上一一掃過,最後落到上麵的周王係其他二十餘位郡王身上。
好久,他收目光,長歎一聲。
周王一係,子孫繁衍浩繁,可他放眼望去,卻找不到一個能讓他寄但願之人。
如此一來,勳戚們平白得了地步,還得了很多奴婢。而那些投獻賣身為仆的百姓。固然名義被騙了仆人,也冇了本身的地步,可他們身上的賦役卻輕的多,向勳戚交更少的租。不消承擔煩重的雜役。
恰是在這類環境下,明末之時,天下雖有十餘億畝地盤,過億百姓,但是實際上朝廷卻收不到稅,征不到糧,朝廷的開支最後都隻壓到了極少數的一部分百姓的頭上,還滿是些貧困百姓,畢竟導致了各種民亂產生,社會崩潰。一看??
究其啟事,還是因為明朝的役重。
而到了明中葉今後,地盤投獻之風騷行。所謂投獻,在投獻一方,有有“妄獻”和“自獻”兩種;在“納獻”一方,有皇族、戚畹、功臣和官紳。
固然法律條則上也規定,賜田以外的田土普通稱為自置私產,應與“齊民一體當差”。?但因為貴族的權勢,法律很難履行。勳貴“私田不肯與民一體當差”的弊端,早在洪武年間就呈現,中葉今後,法律廢弛。權貴們更加肆無顧忌,“廣收民田為己私業,而陰以權勢把製,使有司不得編差征稅”。是以,在實際上,王府、勳貴的統統田產都享有優免統統糧差的特權。
“先換兩百萬銀票吧。”想了想,朱恭枵又點頭,“算了,多換些,籌辦五百萬塊的。”
在經濟職位上,他們也享有優免權。
乃至到了晚明,不但那些宗室勳戚們享用這類受賜和優免的特權,連那些有功名的士人和官員們也享用這類特權好處。
明朝宗室們報酬向來優厚,厚祿以外另有優賞,以及大量的賜田。
不過現在,周王府裡,周王一係各家卻都打著為周王賀六十大壽之名齊聚一起。
“給開封鎮送五十萬塊銀元疇昔,再給總兵官和那些軍官們送五十萬。”
老壽星周王朱恭枵是朱元璋十一世孫,第一任周王的十世孫。開啟元年襲封周王,至今也有二十餘年了。
周王係的子孫們安享承平繁華太長遠了,乃至於無一人能在這個時候重振大明的江山。
河南是大明宗藩最多的一個省,各處都是宗室藩王,洛陽的福王、開封的周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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