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明騎 - 第二百八十六章 招安

第二百八十六章 招安[第1頁/共3頁]

當時正值順治駕崩,按詔府衙應設靈舉哀思哭三日。仲春初四這天,一百多名本地生員學子紛繁來到文廟,以哭先帝為由堆積,旋即來到府堂,鳴鐘伐鼓,跪進揭帖,要求擯除任縣令。伴同而至者達千餘人。可見這些江南讀書人讀書讀到,將腦筋都讀壞了,將豺狼猛獸當作慈悲為懷的大徒弟了。

官府對這類事件的態度是寬大的,上述董其昌案最後一向震驚朝廷,但措置成果,也不過是將參與焚搶的動亂者加以處斬,幾名生員遭到杖革罷了,從中心到處所,都不太但願獲咎士子,隻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士子的清議,成為一種製約皇權的言論權勢,時人總結“吳下士子,好持公論,見官府有貪殘犯警者,即集眾倡言,為孚號揚庭之舉,上合亦常常采取其言”。

萬曆四十四年,鬆江府華亭縣門生範昶被時已退居在家的湖廣提學副使董其昌逼死,鬆江府府學、華亭縣學、上海縣學、青浦縣學、金山衛學五學同袍齊發討伐檄,討伐董其昌“鄙視諸生,複無狀於黌舍”,引發社會遍及共鳴。隨後接連數日,各處飛章投揭,充滿街衢,兒童婦女競傳“若要柴米強,先殺董其昌”的歌謠。

數今後,袁可立死力鞭策,兵部高低也搖旗號令,招安李旦便交內閣部議,議了幾天仍對峙不下,自明朝中期朝廷對海盜的政策便是趕儘撲滅,政策的慣性持續至天啟朝,招安海盜還是難以接管的,反對招安的占了上風,幾今後天子按捺不住了,專斷朝綱一道中旨經司禮監批紅,準兵部所奏招安東海海匪李旦,赦封為都督同知,提督東海,麾下數支海盜船隊以登萊,福州為基地。

此時一道聖旨招安,就算李旦不肯鬆口,麾下部下也多數是情願的。有了登萊,東江鎮,福建幾處母港,禍害大明本地長達百年的倭寇,搖身一變可就成了大明海軍了,並且會向天下亮出明人海上探險家的獠牙。當務之急是福建,紅毛艦隊集結大兵壓境,福建實在冇有頑抗之力。

第二百八十六章 招安

我大清對哭廟肇事的態度非常光鮮,隻要一個字,殺。粗暴的八旗王公會跟讀書人講事理麼,天然不會,最聞名便是順治十八年仲春初四,我大清有力地措置了一起挑釁惹事的群體事件,抓獲了製造謊言、煽動大眾肇事的名流倪用賓等十一人,兩個月後,又捕獲此次群體事件的幕後策劃者、聞名文人金聖歎。

馬城也在冷眼旁觀,妥妥的聚眾肇事麼,大明版本的聚眾上訪呀。

哭廟,在大明朝是有傳統的,孔廟,府縣學宮的明倫堂就是生員士子們堆積、會商處所事件的空間,在很多處所,士子們通過如許的堆積、公斷、乃至構造行動,參與、乾與了很多處所政治事件,成為對抗官府的一個不成小覷的力量。

那次群體事件過後被稱為“哭廟案”。啟事是有人告發姑蘇府吳縣縣令任惟初為了完成下級下達的征稅任務,不恤民情,將不定時交稅的公眾拉到縣衙打板子,乃至打死了一小我。動靜傳出後,又有人證明,任惟初本身盜賣官米,中飽私囊。因而,民情洶洶,士子氣憤,紛繁表示:“自明太祖立法至我朝定鼎以來,未有如惟初之典守自盜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