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名醫童養媳 - 第二十二章 目的

第二十二章 目的[第1頁/共3頁]

若沈妍處在秦香蓮的態度上,她會要三百兩銀子,而不要陳世美的命。陳世美死了,秦香蓮母子出了口惡氣,還是一無統統,哪有得三百兩銀籽實惠?

沈承榮不孝父母、拋妻棄子,有違禮教道義,為人所不恥。不知大秦皇朝的法律有冇有“拋棄罪”,如果冇有,沈承榮的所作所為就構不成犯法。說他殺妻滅子,汪儀鳳母子現在不是還活著嗎?並且還成了殺人的嫌犯。至於說他欺君罔上,騙娶公主,若皇上和慧寧公主不究查,彆人說甚麼都是扯蛋。

秦香蓮要討個說法的心機很果斷,一句“官官相護”就把包彼蒼激憤了。包拯就“拚著官兒我不做,天大的禍事我來擔……鍘了這負義的人再見龍顏。”成果,陳世美被哢嚓了,原有一個棄婦,後有兩個孀婦,而包彼蒼雋譽揚天下了。

宿世,小三插腳,男友劈叉,沈妍被丟棄。對於因女人而叛變的男友,她冇有半點要挽留的意義,芳華喪失費她開價五十萬,以二十萬成交。當時,前男友和小三都鄙夷她,以為她貪財,連老友都對她的做法很不解。

他們告狀,不成能隻說殺不殺人的事,還要把事件的起因說清楚。官府審案也不成能刪繁就減,必須連沈承榮的案子一起審。

一名官員倉促出去,打斷項懷平的話,說:“禦親王來了,說要旁聽審案。”

沈妍故做老練,嚅囁說:“項大人,我們、我們冇殺人,彆、彆通輯我們了。”

此案觸及權貴,乾係嚴峻,順天府慎重受理此案,他們母子告狀就不能隻是想出一口惡氣,討一個說法那麼簡樸了,他們必須有明白而實際的目標。

“娘,不消怕,這件事世人皆知,公主也要講事理。”

《鍘美案》中,包拯迫於多方壓力,也曾勸秦香蓮放棄,唱詞以下:這是紋銀三百兩,拿回家去度荒年,教誨後代把書念……

“慧寧公主很短長嗎?”

“娘最後隻想讓你爹認下你和蘊兒,可現在看來,他……”

“他不是我和蘊兒的爹,就是他想認下我們,我們還不認他呢,想都彆想。”

沈妍深思半晌,說:“娘,項大人的話很有深意,事情鬨開,我們就不但為明淨、討公道這麼簡樸了,而必須考慮我們終究想要獲得甚麼。”

汪儀鳳把沈妍姐弟摟在懷裡,長歎幾聲,說:“慧寧公主她……”

當然,她也有促俠心機,她很想曉得慧寧公主得知沈承榮有妻有子、又顏麵儘失、金枝玉葉屈尊為妾,會不會氣急廢弛,擺佈開弓,賞沈承榮幾個耳光。

項懷平接過通輯令,說:“我派人去了巡城衛的衙邸,一會兒就……”

沈妍對小三說:此人我用了八年,太舊了,修補修補還能勉強用,二十萬讓渡給你,便宜你了。成果,男友顏麵掃地,臉都綠了,小三氣得直抓狂。

沈蘊見汪儀鳳一臉擔憂驚駭,也麵露驚駭,小臉上充滿驚駭。

項懷平笑了笑,拿過通輯令衝沈妍晃了晃,遞給汪儀鳳,說:“通輯令是巡城衛發的,也是他們在盤問抓人,順天府底子不曉得。巡城衛統領治安,按理說冇有發通輯令的權力,禦親王統領巡城衛,這此中大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