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末世大佬問鼎娛樂圈 - 第九百三十七章 抄襲判定

第九百三十七章 抄襲判定[第1頁/共3頁]

判定音樂作品抄襲與否在藍星有詳細的流程,純真一句“聽起來彷彿XX啊”並不能作為強有力的根據,詳細還要看兩風雅麵,即“疑似抄襲方與被抄襲作品之間有無打仗渠道”和“作品本身有無本色性類似”。

這事對時晏等人而言無疑是無妄之災,但既然這首歌是公司買來且歸於他們名下的,他們就會作為最麵向公家的那一批人被推到台前捱罵。

除此以外,另有三個常常產生的曲解,那就是“音樂氣勢”、“音樂采樣”和“合法改編”。

秦絕蹙起眉頭。

但這件事難堪就難堪在,氣勢近似+配器同款+主題附近+撞了副歌旋律,這四個前提裡唯有最後一個說抄襲比較有壓服力。而前三個,說白了是因為龍國風行音樂,特彆是偶像團風行歌曲當今在創作上的弊端。

而音樂采樣某種程度上和論文援引有點近似,指的是編曲者把大眾版權範圍內的音樂、音效原模原樣或加以改編放進本身原創的曲子中。

本來僅是兩首質量隻能說還行的流水線產品罷了,恰好因為副歌近似,因而這點鬚生常談的同質化要素也被順帶著挖了出來,各種類似疊加在一起再定個“抄襲”,乍看上去可不就真是這麼回事兒。

類似的采樣另有貝多芬等音樂家創作的古典樂、暮年或近年錄製的人聲吟唱合唱、架子鼓踩鑔節拍、電輔音效等等。處於大眾版權範圍內的音樂,都是以往創作者們留下來、本日造福先人的素材寶庫。

但是,有些對編曲不敏感的聽眾一聽某兩首歌,就感覺“嘿,氣勢彷彿啊,旋律也有點像,哎呦,樂器都用的一樣的!該不會是抄襲吧?”,這類冇有根據的粗糙鑒定純粹是無稽之談,被扣帽子的原創者也非常無辜。

秦絕花了點時候,把《飛越銀河》和《遨遊》重新到尾扒了一遍,歌曲配器、鼓點和旋律等等在軟件裡一覽無遺,就像麵前擺著兩端已經被拆成骨架的牛,從每根骨頭對比它倆的類似之處。

收錄進“千色”裡的這首《遨遊》之以是引發了爭議,是因為它的副歌部分和《飛越銀河》很像。《飛越銀河》飛騰段落的主旋律是“1—7—6—5—7—”,而《遨遊》光聽伴奏的話,主旋律與前者一模一樣,隻是唱的時候變成了“[1]—[7]6、[6]5,[5]6、5[7]—”。

舉個例子,或人錄製了一段風聲,上傳收集並表示“大師隨便取用,商用也冇題目”,那麼有人將這段風聲音效放進歌曲的開首做情感導入,這就是一種采樣,不能指著創作者的鼻子說人家抄襲了彆人的“風”。

《遨遊》的氣勢活潑輕巧,配器裡吉他清爽,鼓點動感,還適本地混了些電子樂,便利抖腿;比它早發行了兩個月的《飛越銀河》走的也是差未幾的門路,隻是電子元素占有主導,團體旋律稍顯婉轉,節拍慢了點,歌詞字數少,冇有那麼細碎。

她回了條語音動靜,態度是一貫的直白利落,表示這類分內之事還費事秦絕就太不該該了,不過末端說的那句“另有題目想谘詢,有空再聊”終歸泄漏出了一點端倪,環境或者說連帶的影響彷彿有些不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