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賣黃金![第3頁/共3頁]
普通這類穿戴不凡,有風格的年青人,都是脫手比較風雅的一類人,逛金店,不是買項鍊去哄女朋友,就是買戒指去求婚,又或者奉迎小三,這類事情在圈子裡也不是甚麼希奇事。
來到一處馳名的闤闠,花了一個小時,陸陽將兜裡的九千塊,用去了十之八九,換來了一身淡藍色的西裝。
天然,他不成能和一個小小的導購員說本身賣黃金的事情。
詳細是甚麼買賣,陸陽冇說,留給導購蜜斯一個迷惑的背影,很快分開了老鳳祥金店。
二十一世紀,是看錢的社會,有錢就是大爺,冇錢寸步難行。
賣黃金,是一件不能草率的事情,買賣兩邊必須站在對等的位置上,陸陽在二十一世紀,根基稱得上是一個窮孩子,如何才氣在買賣的時候,將逼格無窮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