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一篇科普帖,戰國時期糧食產出以及換算[第1頁/共7頁]
以每反1.32石,每升米1.41斤來算,每反就是290.9斤,每畝195.5斤。
最後按照容積、畝產、食量得出的結論:
之前有人用過跟我近似的演算法來算重量,援引該貼http://tieba.baidu.com/f?kz=92618944321樓的話:
由此推算,戰國期間日本的米一石重257.89公斤
大名遠不止有米糧這一種支出來源,這類支出最多隻算“農業稅”,而“貿易稅”則要分外算。當時的商稅是“三十稅一”,這跟唐朝以及明朝的稅率是分歧的,單是農夫把手裡剩下的六千石糧食以一石一貫的代價賣掉,大名就能從中收到二百貫,再加上本地產品的支出,比如平原地區有農副產品和工藝品,山脈有各種金屬和礦產以及木料,本地地區有海產等等。而貴金屬則是直接被大名征收,而這些支出普通不會被算作石高,比如慶長檢地的甲斐表高隻要二十幾萬石,作為日本最大的黃金產地甲斐來講這類石高比起其他處所實在是低的離譜,因為甲斐每年的黃金產量起碼也有相稱於糧食的十萬石以上。其他一些金銀產地的表高也是低的離譜,以是能夠推斷礦物產量是並不計算在石高內的,如許看來甲斐的實高如何也有30~40萬石,保守估計甲斐一地的實際支出也有糧食產量的140%~160%以上,不過這是黃金產地。彆國的其他支出約莫占石高的20%擺佈,多則25%,起碼也有12.5%,也就是說,一萬石的領地內除了糧食,應當還會有起碼一千貫到兩千貫以上的分外支出,即便冇有關稅的地區,商稅也仍然會收的。比如織田信長固然裁撤了關所,但他的稅收那可真是多種多樣,乃至去寺廟拜佛他也要收“入城費”,其支出可見一斑。
3.一萬石領地約為150平方千米。
日本的一石和明朝的一旦固然實際上都合一百升,但兩國用的枡完整分歧。在日本,戰國期間乃至安土桃山期間冇有天下同一的用枡,以中部的織豐政權利用的十合枡即京枡為例(除此以外各天時用的另有十四合枡、十二合枡等),量度為縱橫五寸、深二寸五分,總容積約1.74公升;進入江戶期間,幕府在寬文年間公佈《京枡同一令》,天下利用改進過的新京枡,此時量度為縱橫四寸九分、深二寸七分,總容積變成約1.80公升。而明朝官方用升,按《中國度量衡史》,僅合約1.07公升,分解石則日本一石約180.39公升(新京枡),明朝僅107.37公升,相差超越三分之二。
再看我國1840年至1900年天下均勻的稻米產量(出自《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討》援引的日本文獻):
以每反1.3石,每升米1.41斤來算,每反就是286.5斤,每畝192.5斤。
以每反1.32石,每升米1.5斤來算,每反就是309.5斤,每畝208斤。
1895年217.3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