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民告官[第1頁/共3頁]
馬世雍坐在大堂內,屁股隻敢坐半截,挨著板凳,國師在堂下站著,他哪敢坐下,吳德誌的黑質料祥實,物證充沛,邏輯清楚,又有人證。
範諷便說:“照實有茲事,可隻在此等待也。”
富民說:“句句失實。”
趙崢現在充足強大了,但本身的新道法卻還冇有,仍然隻是一個繈褓中的嬰兒,在趙崢各式讓步,讓步庇護這下,還為遭到真正的磨練。
朝堂兩府不會開這個口,隻要皇上才氣,趙崢想到這裡有些悔怨,當初應當偷偷摸摸讓趙崢跟著本身出來微服私訪,將他投入縲絏,到時候,看朝廷如何結束。
《曲洧舊聞》裡則記錄了,仁宗年間,一名富民到開封府告狀,稱本身家“為子娶婦已三日矣,禁中有批示令入,見今半月無動靜”。能夠在禁中收回“批示”者,不是天子,便是太後、皇後。
有宋一朝,民告官的事情屢見於書,按照記實在冊的,根基上都告贏了。這告官之風此中以都城最盛,都城公眾眼界開闊,遍及有必然的物質根本,民權認識也在抽芽,涓滴不害怕告官。
但依趙昀的性子,如許做隻怕難上加難,何況此事的確是有一就有二,趙崢更但願的是趙昀不感染血腥,儘力成為一個歡愉的二貨青年。
《癸辛雜識》裡載一段風趣的訴訟,南宋期間一個叫方回的官員在旅店與本身的婢女白日宣淫,因為床震太大,將一側人家的壁土都震落了,那戶人家也不客氣,當即就將方回告上了衙門,最後以二人私告終束。
吳德誌當堂麵對趙崢的詰責,控告,都老誠懇實的答覆,一概承認。
廢話,國師一聲呼喚,那些賄賂的販子,布衣如何敢不來,不說究竟,就算是誣告也情願。國師為民除害,他們也不能再為虎作倀。
孰輕孰重,確切很難決定。
趙崢對於宋朝不殺文官深惡痛絕,一些禍國殃民的混蛋就該被處以極刑,當年範仲淹要措置兩個罪大惡極的官員,就被人勸住了,說是此事一開首,萬一哪天天子殺的手滑,輪到你我身上就慘了。
這個還是小事,北宋初年更是奇葩事情幾次產生,不但告宰相,還敢告天子,告宰相一事宋史有記錄,這事產生在宋太宗初年,汴梁布衣馬周也不曉得是腦筋犯抽了,還是甚麼平白無端的狀告宰相李昉不思進取,燕雲未複,卻整日裡賦詩宴樂。事情鬨到了宋太宗那邊,太宗裁定馬周有理,奪職了李昉的宰相將為右仆射。
宋仁宗說:“聽皇後說,宮中剋日確切有進一女,姿色頗佳,朕猶未見也。”
固然記實在案的都是以民勝官敗而結束,但實在環境則不是如許的,民告官敗,平白無奇,民高官勝,那纔是別緻之事,以是纔會記實在案。宋朝政治寬鬆,人文聚集,但並非天國,他具有各方麵向更高層次邁進的根本,但始終不得其門,趙崢要做的就是翻開那騸門,佈告大宋門後有甚麼。
範諷說:“果如此,請將此女交臣帶回。”宋仁宗表示同意將那女子送歸去。
馬世雍在堂上不竭擦著汗水,先吳德誌承認道:“本官能夠作證,確有此事!”國師既然情願這麼玩,那就隻好陪他玩,大不了他馬世雍丟了湖州知州的調派,去官奉詞。歸正宋朝不殺文官,隻要將案件的範圍限定在湖州便能夠了,以是要儘早結案,不讓案情捅光臨安去,到時候汙了朝廷的臉麵,說不定朝堂一下狠心殺兩個官員便可駭,此事一開首可就管不住本身的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