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花一笑之突然想愛你[第2頁/共3頁]
我喜好狼,一向感覺本身像狼,寫過很多關於狼的筆墨。
因而,我不想再串門。
冇想到,伴跟著我的作品多上首頁以後,費事一樣會來。
某些人給我的作品留言,活像雞蛋裡找骨頭,歸正冇渣找渣,我當然不客氣的回擊,他們彷彿在那論壇上好久,而我,當然是勢單力孤。
曾經去過某些小論壇,如知音,書劍梅莊等,都是因為被某些人妒忌,我很快就走了。
嗬嗬,說來講去,我還是最喜好張丹楓。
第一名--張丹楓
翌日起來,他終究冇罵我了,帶我出去買早餐,撐著傘送我上車,然後他也上班去。
到睡覺時,我早早就SHANG床了。他出去講:"你可彆吵我睡。"氣得我頓時搬被,要到沙發睡。他又心疼,說:"沙發上,會被蚊子咬死的,彆出去了。"然後又說氣話:"要走你就走,回順德去。"我氣瘋了,說:"我要不是被你騙來,我不會在這住呀?我在順德有吃有住,每天有錢花,來了跟你捱窮!"那是,我在順德,物質餬口的確更好。說著說著,我竟然忍不住哭了。我一哭,他的心軟了,完整敗下陣來。他說:"好了,好了,今後上彀重視點時候就是了。"我說:"我還不是為寫東西,你覺得我想識男友?"他說:"寫是功德,要有節製。"我說:"我有二十篇呀,一個鐘頭就打好了,還不是為早點返來,你又不買電腦!"唉,提起電腦,我猜因為他多數不肯給我買,他怕我上彀,他曉得我的魅力。因為當年他就是在QQ上愛上我的。他又是溫言軟語的勸,叫我吃消炎藥,因為我前幾天唱K,過後又有人請我吃麥當勞,這幾天都喉嚨痛。
嫁著韋小寶的最大好處是--你平生繁華繁華,包你無憂無慮。他的口就如沾了蜜糖,你不被他迷死纔怪。固然,韋兄不算很俊,卻也不算很差。最首要的是,他有超人的聰明,在任何場合都能逢凶化吉,庇護敬愛的女孩子當然不成題目了。不過,就是韋兄太花心了點,這是我排他在第四位的啟事,嘻!
最愛男配角
那死蟲,比來炒股虧了,像他那麼嚴峻錢的人,必定吃不香睡不好,可要命的是,他竟賴我吵他,氣得我每天和他翻臉窀。
隻是詩歌,不忌反覆,隻忌抄襲。
望著他纖瘦的身影,我想,他必然是為我累的。俄然,我的心好暖和,很想好好愛他一次,我的老公。
隻是,我在想,假定我不是這麼紅,會不會就少了很多不需求的費事?
我歌故我狂
碰到街上長得醜又凶的人,我都有想揍他一頓的打動。
令狐沖是典範的蕩子.倒是最癡心的人,任大蜜斯愛上他,皆因他對小師妹的一片癡情。令狐沖能夠不要職位,不要款項,不要愛情,卻不能冇有朋友。他是真正的俠。不求名利,平生如天上浮雲,清閒安閒。金老先生曾公開號令當今青年,寧學令狐沖,勿學韋小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