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第1頁/共4頁]
“……”
對於陳寶國和陳愛恩來講,陳愛澤跟親姐姐冇辨彆。
要不是手裡抱的是孩子,換道彆的東西,陳愛恩能把手上的東西扔出去:“哥,我們村裡是不是有一個知青叫徐麗英啊?”
徐愛恩的事情不錯,腦筋矯捷,又得帶領重用,停業才氣還強,事情冇一年,年薪都有三十萬了。
等被人發明的時候,陳愛澤的父親一身是血,斷氣救不返來了。陳愛澤的母親一聽本身的男人死了,一口氣冇上來,也跟著一起去了。
兩家都有病人,卻都冇錢,因而陳愛澤的父親想上山打頭野豬換錢,給本身的老婆看病,也趁便把小愛恩一起帶上看看。
“妹子,你如何了,連陽陽爸爸的名字都給健忘了?”
說著,陳寶國捏捏陽陽疊起來的雙下巴,那手感真好。
嫁男人?冇興趣!
作為曾經的夜貓黨,陳愛恩實在是不風俗七十年代村民這麼夙起的風俗,一邊打著哈欠,一邊幫孩子換了濕乎乎的尿布。
“好了,擱堂屋的桌子上呢,冇看到?”
新中國,不風行也不答應這類包辦婚姻,以是林建國就拿著軍隊裡開的先容信,打著相親的名頭跟陳愛澤相認。
陳愛澤是親姐,陽陽是陳愛澤的兒子,那天然是他們的親侄子,本身多照顧一點,有甚麼好計算的。
原主模糊聽到,實在林建國跟陳愛澤早訂婚了,但倒是爺爺那輩人訂的婚姻。
陳父陳母之以是讓她給陽陽當後媽,還把陽陽接過來給她養,也是為了林寶國這個兒子鋪路。
陳媽搖了點頭,自從這妮子發過一次燒病好了以後,跟之前比起來,變懶了好多。
陳寶國抓了抓頭皮:“愛澤姐不是讓陽陽他爸娶你,陽陽他爸當時彷彿承諾了。要不是急著出任務,臨時把陽陽送到我們家,要不然的話,你跟陽陽他爸的事,早該處理了。”
“林建國。”
傳聞陽陽的爸爸在軍隊裡當排長,比來又立了甚麼功,想要幫“大舅子”安排個位置,倒是不難。
陳寶國氣得臉紅:“妹子,你不消管爸媽如何想的,當不了兵就當不了兵,我還不奇怪了。”
被服侍舒暢的孩子對著陳愛恩暴露了一個“無齒”的笑容,呶了呶小嘴兒,表示本身餓了,要吃的。如果再不給他吃的,他又要哭了。
“叫甚麼?”
她是奇特,總感覺陳愛恩、陳愛澤這兩個名字特彆耳熟,本來不但隻是因為跟本身差了一個姓,這不是她睡著之前,在手機上隻看了簡介開篇幾萬字的年代小說嗎!
真要用買賣的,也一定非要捐軀她的婚姻不成。
“那也不能用我的親妹子去換啊。”
噢對了,另有她“賺”到的就是,變回18歲不算,她跳過找男人結婚這個階段,直接白“撿”了一個兒子,越級榮升為“媽媽”。
就純真為了“乾”嗎?
“敬愛澤姐說……”
陽陽的爸爸一個大男人,帶不了孩子,她給帶,也算是幫了大忙了。
在陳愛澤19歲,也就是原主16歲那一年,林建國帶著先容信來到了紅旗社並且與陳愛澤相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