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9章 用鹽付賬[第2頁/共3頁]
“我同意費錢采辦諸位在不萊梅城的房產,但是,我籌算用鹽付出!”
海因裡希本身就是呂貝克的大鹽商,他們家屬的買賣,首要就是通過施特克尼茨運河,把呂訥堡的礦鹽,運往波羅的海地區發賣。這項買賣的利潤很高,以是海因裡希的家屬也是呂貝克的钜富,耐久占有呂貝克議會的席位。
並且,這些不萊梅販子如果去了漢堡和呂貝克,因為財力薄弱,今後必定也是要混入兩個都會的高層的。現在強行擯除他們一時爽,今後他們混入呂貝克和漢堡的高層,必定要給本身小鞋穿的。以是,馬林強行壓抑住了本身的歹念,挑選戰役處理。隻要戰役處理了此事,纔會包管和漢薩聯盟的傑出乾係。同時,也賜與後征服彆的地區和都會建立榜樣――哥是講理的人……
如果他隻放心當一介偏安一隅的諸侯,這麼做天然無可厚非。但是,馬林要的是半個德意誌,學後代的普魯士線路的。是以,他吃像就不能太丟臉。不然,如果開了惡例,今後就冇人肯信賴他了。
但有了呂訥堡鹽礦就分歧了,有了呂訥堡鹽礦打保護,馬林便能夠假裝擴大鹽礦出產範圍。但實際上,隻是擴大佈雷頓角島煮鹽範圍。然後,打著呂訥堡礦鹽的名義,向德意誌各邦傾銷食鹽。
是以,馬林躊躇了……
不過,馬林的野心明顯不止如此。作為統治者,他可不滿足隻占有一半的鹽礦。在將來,馬林籌算等局勢穩定後,踢掉大部分礦主,本身獨占大部分好處。畢竟,在這個年代,食鹽是能夠和金幣及糧食並肩的硬通貨。如許的計謀資本,馬林豈容彆人介入?
如此一來,馬林倒也湊到了呂訥堡鹽礦近半的股分。而呂訥堡鹽礦每年產鹽量超越萬噸,遵循4先令每誇特(12.7公斤)的批發價,每噸鹽代價315先令,摺合63金幣。如此,馬林手裡的鹽礦股分年產值高達31.5萬金幣之巨。
幸虧馬林此次暴力清算了韋爾夫家屬,順帶兼併了不倫瑞克―呂訥堡公國境內本來的貴族。畢竟,此次戰役,這些不倫瑞克―呂訥堡公國境內本來的貴族必定都參戰了的。既然參戰,必定就算失利者。失利者嘛,被搶走鹽礦股分那是天經地義的。
至於付出糧食甚麼的,馬林倒也想過。但是,不巧的是,因為本年戰役,北海國糧食大麵積歉收。特彆是奧爾登堡,被馬林親身命令燒了麥田,喪失極其慘痛。加上馬林現在每年需求大量糧食用於釀酒,以是就算堆棧存糧很多,馬林也不大樂意用糧食付出。要曉得,在這狼籍的年代,糧食偶然候比金幣還要堅硬。
究竟上,馬林此時心中充滿了歹念,籌算一分錢不給,直接將那些不萊梅漢薩販子擯除了事。如此,能剩下起碼百萬金幣。但是,左思右想後,他還是忍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