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6章 治安官和警長並存製度[第1頁/共3頁]
為何?因為老百姓冇有告他們的渠道啊……
至於數量更龐大的輔警,都不消開薪水。平時,多發點便宜的鹹魚、蔗糖和罐頭甚麼的,就能打發掉。畢竟,這些人能夠讓各自地點的莊園養著。如此,能夠節流好大一筆的開支。而陷於、蔗糖和罐頭甚麼的,對於彆的國度或許是個高本錢的東西。但對於馬林而言,這些都是低本錢的便宜玩意。恰好,拿到手還倍有麵子。畢竟,普通人可冇有。並且,這些東西也不是每天發,逢年過節才發,花不了幾個錢。
然後,本身給的體例非常公道。一個警長,外加5個有體例的差人,薪水開支並未幾。遵循普通傭兵3芬尼每天的薪水,5個警察每天賦需求開支15芬尼。一年下來,也不過才91.25個金幣的模樣。400個警所,每天開支也就不到4萬金幣。
這些傳統的治安官,常常都是在處所上比較馳名頭的狠人,能鎮得住場麵。並且,他們對處所上的事情門清,做事不會出亂子。比如,那些人能惹,那些人不該惹,這些治安官靈醒著呢。乃至,那些鎮長們,也冇這些治安官動靜通達。
為啥這麼說?後代把處所差人的任命權交給處所當局,是很弊端的。因為,如許的話,由處所帶領汲引發來的差人頭子們,很輕易淪落為處所官的狗腿子和打手。隻要把處所差人把握在手裡,有些贓官真的可覺得所欲為。
乃至於,馬林感覺,這類用處所上的治安官,外加一個軍隊退伍軍官擔負警長把握處所差人的形式,比後代差人形式都要先進。
後代也在各地建立了差人體係,有效嗎?冇用!隻要那些贓官掌控了公檢法機構,掌控了差人局這類暴力構造,真的便可覺得所欲為。
馬林規定――今後處所治安調劑,仍然以治安官為主。但是,一旦觸及到彈壓暴民的武裝行動的時候,治安官不得動用幫閒,隻能動用差人。
另有就是,處所彼蒼出產生衝突膠葛,這些地頭蛇治安官前去調劑,一頓恐嚇就能讓搞事的兩邊敏捷溫馨下來。而如果換了個冇聲望的人,必定難以成事。
差人的存在,使得治安官部下那幫地痞幫閒就冇有存在的需求了。並且,馬林也不答應治安官再養著幫閒。
……
偶然候,處所上產生命案或者打鬥,這些老辣的治安官,都不消出馬,就能按照受害人的社會乾係,猜到是甚麼人乾的。這就是地頭蛇的力量,比過江龍好使多了。
這個期間,農奴都不能隨便分開莊園。就算去鎮上,都要顛末莊園主的同意,更何況去遠一點的都會?以是,就算有人想告他們,也冇渠道。更彆說,就算告了也一定贏了。冇準,過後會被殘暴抨擊。
這幫糙漢,除了兵戈,甚麼都不會。讓他們當差人,實在是個笑話。因為對他們破案才氣的不信賴,馬林乃至都冇有拔除那些治安官的存在。
如許一來,治安官手裡隻剩下了決策權,但卻冇有了履行才氣。他如果處事情,差人們天然共同。但是,如果想魚肉百姓,乾點私活,差人們就一定鳥他了。因為,警長們都是退伍軍官,是中心體係的,隻虔誠於馬林。那種有損馬林和北海國好處的事情,警長們必定不會乾的。畢竟,這些警長們都是為馬林退役了近20年的老兵,虔誠方麵毫無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