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無名之輩喬老賊[第1頁/共4頁]
馳名以後,蘋果公司就騰脫手來想清算這個敵手了。他們以“IPHONE是天下馳名商標”為由向法院提告狀訟,要求“不但彆人不能仿冒IPHONE牌的手機、電子產品、互聯網科技產品”,並且“統統以IPHONE為商標的牌子十足不準仿”,要把賣皮革套的也堵死。
鄧長春自命“實業信徒”,對於賣嘴皮子的“假造經濟從業者”向來是很看不起的。要不然幾個月前也不會憑白無端就獲咎馮見雄。
厥後IPHONE這個案子,被告的皮具廠就是能夠這麼抗辯:
一言以蔽之,那就是對方拿到馳名這個時候點之前,蹭熱度一方做的任何事情,範圍、產量、格式,生長到哪一步,在對方馳名那一刹時,就必須被解凍。
李義風固然不是甚麼牛逼狀師,但是因為在所裡冇職位,被趕來接這類排骨案件的經曆倒是很多,以是對小農企業家的德行非常體味。
當下他也是感覺油水未幾,懶得再奉迎客戶,不卑不亢地說:
以是。蘋果公司隻是做到了“在全天下統統國度把IPHONE這個商標的第9類(電子產品)、第38類(電信/通訊)、第42類(互聯網科技)商標給註冊下來”(也就是蘋果公司停業執照運營範圍裡答應的,都儘量注下來)
他是漁民出身,感覺最名譽的贏利體例就是賣貨。以是連品牌認識都很淡泊,他骨子裡都不感覺侵犯彆人的商標有甚麼大不了的――哥的東西質量過硬,用用你的牌子如何了?又不是拿劣質貨來冒充!
近年來跟著“實體經濟名譽,假造經濟光榮”的暴民言論昂首,本來另有些自大的鄧長春內心更是抖起來了,每天想著“大門生了不起啊,還不是給我打工給我當狗”。
“啥?連品牌都有能夠保不住?隻是讓我少賠點錢?那我要你們這類狀師有毛用!”
蘋果公司當然是很重視知識產權庇護的國際巨擘,喬老賊也不會犯“忘了在某些國度註冊IPHONE”商標的初級弊端。
如許的人哪怕做到了一年發賣額上億,骨子裡還是當初的思惟形式。
即使喬老賊當時心中有一萬句MMP要講,麵對這類抗辯他也是說不出來的。
但是,這個案子終究在都城二中院以蘋果公司敗訴結束。
“要不是哥在海內賣IPHONE牌手機殼,說不定中原人都不曉得IPHONE這個商標呢!甚麼?你說我當時知不曉得米國有個牌子叫IPHONE?我當然不曉得了!我是個賣皮包的啊!又不體貼電子行業。IPHONE是甚麼?我當時聽都冇傳聞過!以是你們蘋果公司應當感激我們皮包公司,賣了兩年手機殼,還幫你們在海內預熱了品牌呢!不問你收錢就不錯了!”
蘋果公司看著隻無能瞪眼,直到09年IPHONE4開端進入中國、因為銷量充足好,導致IPHONE商標被勝利評為天下馳名。
當然,一個漁民出身的人能夠做到明天如許,他在運營上的野性直覺還是有的,不然也不成能做大――起首,當初他是他們那旮遝小漁村裡的村支書,對於鄉土欺男霸女強買強賣還是比較在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