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為民做主[第1頁/共3頁]
陳鎰嘲笑道:“冇錯,本縣本日偏要錯打你,冤枉你,拚著你仆人去上告。就是要你曉得本縣這裡,非胡縣令堂上可比,容不得你胡言亂語坑害布衣。胡縣令或許念在你仆人的情麵,本縣卻不給麵子,就是要為布衣百姓做主。”
說到這裡,王德一臉的忠義,叩首道:“大人!小的所述句句是實,不敢有半字增減。請大老爺究查,他沈家或交還銀子,或交出女兒,這案子必然要有個下落。”
文兒賠笑道:“爺們操心,可否現在就送出來,我等著領回書呢。”
誰知沈若說:‘我有個親生女兒,奶名蘭姑,本年一十七歲,邊幅才調皆好,如果你少爺能出一千五百兩身價,我就把女兒賣給他。但是我與他世交,不好說出口,請你幫我促進,當重厚酬謝。’說好了等事成以後,送小的五十兩銀子。
“感謝。”文兒便把信要了返來,去了內號房,並解釋說此乃要緊文書,煩勞馬上送出來。
“好個端莊人就不須防備?你可知沈若吃的就是這大虧!”陳鎰俄然間神采一沉,“好個把大話講得活矯捷現的小人,你敢在本縣堂前公開信口扯謊,幫你仆人害人,你不是助紂為虐麼?他沈若就算與你家少爺是嫡親骨肉,可寫此等賣女兒的文約,斷無收五百兩而寫一千五百兩的忽視,天底下冇有如許的傻瓜。你這該死的家奴,你主仆將沈若當作傻子,還來把本縣也當作傻子對待麼?拖下去狠狠的打!”
我家少爺感覺沈家太太說得有理,便移居她家,商定五今後招親,次日就將一千兩銀子劈麵兌現。不料那伍氏收了銀子,翻臉罵我家少爺以良作賤,逼她女兒為妾。大人!伍氏不肯交出女兒要想悔親也還罷了,因我家少爺本不肯要她的閨女,是受沈若勾引而成的,但總不能白白丟了一千多兩銀子吧?又擔上逼良的名聲!
薛家小廝文兒受命來徐府送信,直接在號房裡投下,因不時有人進收支出,文手劄件很多,是以文兒有些吃不準。☆→頂☆→點☆→小☆→說,
讓等在外頭的王德上來。陳鎰問道:“你家主控告沈姓吞銀昧女一案,你奉告本官,你家主怎生結識的沈姓?他沈若又如何將女兒出售?你務必從實細講,不準有半字扯謊!”
王德冇弄明白,躊躇了下說道:“大略沈若因少爺是個端莊人,不必防備,以是忽視了。幸虧少爺未曾騙他,是他騙了我家少爺。”
第三日拂曉,收到薛文複書的陳鎰傳令升堂,先將攔轎喊冤的被告沈伍氏喚上來,問了一遍顛末,叮嚀她退下,又將沈若喚賞來。
陳鎰問道:“你當日如何勸說的?”
王德不慌不忙的跪在堂前。說道:“小的家老仆人與沈姓本有友情,並常通來往。後因老仆人遠退隱進,才隔斷了。日前沈若至姑蘇販布,在茶坊內偶與我家少爺同桌。談及上代友情,甚為相契。少爺說因無子要到揚州買妾,問沈若久在揚州可知有甚麼超卓的女子。晚間沈若俄然來找小的說。你家仆人要買妾,預備了多少身價?小的當時說隻要品德好,我家少爺中意,一千二千都不會憐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