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控訴(二)[第2頁/共2頁]
這男人剛說完,就有人跟著跪倒道:“太爺,請您為小民做主啊。”陳家在此做了幾百年鄉紳,積善性善,不知做了多少功德。可愛這些百姓,不曉得戴德戴德,隻記得陳家奪人田土、放高利貸、擄人妻女之事,讓老員外隻能在祖宗麵前罵幾聲愚頑不堪教養,彆的也無計可施。
李炎卿也問道:“老丈,你先起來發言。你說你娘子被陳家霸了去,可有甚麼根據?”
“四十七年前啊。當時老夫剛十六歲,老夫的娘子也才十五,正在好年齡啊。可愛陳榮泰妄圖我妻仙顏。強即將她兼併。草民不過是欠了他幾兩銀子還不上,他就把我的娘子拉到府裡去抵債了。我幾番尋覓,反被他的家奴打了出來。不幸草民一心想著娘子,再冇有續娶,成果到現在我無兒無女,無人養老送終,這都是陳家的錯。還請彼蒼大老爺為我做主,讓他補償我的喪失,如何……如何也得三十兩銀子吧。”
如果冒然幫忙官府,則官府前腳一走,後腳這些淺顯耕戶被搞個家破人亡不是甚麼奇怪事,以是凡是環境下,他們更情願挑選站在鄉紳一邊。這不是甚麼鄉紳澤被桑梓,造福一方,純粹就是趨利避害,人之本性罷了。
這時圍觀的人群中,一個後生冒死甩開拉著他的白叟,三步兩步來到公案之前,跪地叩首道:“小民陳阿四,乃是穀字都的百姓,已在此居住五代,皆馳名籍可查,本日請大老爺為草民做主,我要告陳家強搶良家婦女,冇法無天!”
這內裡獨一的題目,就是百姓是否敢出來告狀。他雇傭的那一老一少,就是令媛買的馬骨,他連那麼怪誕不經的案子都接,並表示為他們做主。隻要不是個傻子,就能看出來明天是個甚麼風向,那陳家在此傳承多代,地連阡陌,地步無數,若說他手上冇點血債,誰信?
“彼蒼大老爺啊,你可必然要為草民做主啊。不幸草民的娘子,與草民隻結婚一個月,就被陳榮泰那老賊霸了去,至今仍困在這大院當中。還望彼蒼大老爺替我找回娘子。草民下輩子都記得您的恩德。”
“根據?這要甚麼根據,草民就是根據。哦對。草民的娘子也是根據。他們陳家莫非冇有女人?隻要有女人,那就是我娘子。”
隻聽遠處又是一陣鎧甲摩擦之聲,一個西洋大漢從遠處走來,見了李炎卿抱拳道:“多虧劉大令的福,陳家的鐵匠鋪已經全數摧毀,查獲了很多兵器,看來此次我瑞洋人,又要加官晉爵了。”(未完待續)
但是官府之於鄉紳,就如流水與盤石,鄉紳纔是在這裡萬年不動的石頭,官府則是流水。基於大明朝吏不下鄉的軌製,在村落,宗法族規的職位已經能夠代替皇朝國法。對於那些淺顯百姓,鄉紳具有生殺予奪的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