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奇人衛秧 - 40、重審案,貴族拋利器

40、重審案,貴族拋利器[第1頁/共2頁]

這是因為觸及到秦公父親,因而無人敢接話,大廳裡一時沉寂了下來。就在靜的可駭之時,老院正霍崠俄然開口:“這事我就是參與者。獻公跟我說的很清楚:改庶長有大功與國,以是不罪及家人。改庶長有罪於公族,亂了祖製禮法,其罪當誅。但老夫不明白,這事與今兒之事,有何類似之處?想問問宗政令,你是何意義啊?”

櫟陽令拱手接令後,講到:“主公!諸位貴族!事發的第二天,職就按左庶長鞅要求!將此事詳細的報給了宗正府,就連當街親眼所見此事的十個證人,也都送到了宗正府。可宗正府在兩天後回話:宗正府儘管貴族。按祖宗成法:高爵位與低爵位產生牴觸,低爵位不管有理否,均承擔全數任務。左庶長鞅的爵位低於大庶長,其第五子雖不能承大庶長爵,但按降三級授爵,也比左庶長爵高五級。故左庶長鞅答允擔全數任務。既然兩邊都無事,責成兩邊和解,櫟陽令當即放人,無權關押貴族。

輔亭長那裡想獲得來個櫟陽,竟會牽涉到如此大案當中,還見到如此浩繁的大人們,特彆是第一次拜見秦公,就衝動的有點語無倫次,但是,好歹把事情說清楚了,被宗政令揮手,喝到一邊站著。

但是老宗政咳咳嗽嗽後,開了口:“老夫已伺俸了三代國公,本來也是參軍之人。老夫到想起件事來,那還是獻公剛蹬位之時的事。改庶長秦公出子擁獻公蹬公位,與今兒之事何其類似。按祖宗成法,弑君是謀逆大罪,誅九族。按公,冇有改庶長殺出子,獻公就冇有機遇結束一百多年來的公族內鬨,我等至今也能夠,還在殺來殺去,那有明天的在坐諸位。固然改庶長在獻公蹬位後他殺,但獻公並冇有罪及其家人,自今其子孫仍然為秦保衛這邊疆。”說道此,這老宗政俄然不說了,把眼睛一閉,在席上哈腰垂首的當木偶。

職接後不平,再次送公簡扣問:1、按祖宗成法:民衝撞職官,即衝犯官府,刑環行。輔家第五子,雖說是貴族,但並冇有授爵,也冇有授官,屬民,按律當刑環行。2、按初令第二條,櫟陽令有權措置私鬥之事,輔家老五不平官府措置,應先刑黥刑,再按律定罪。”

秦公聽後,內心一震:這兩位獻公老臣,不偏不倚,直中關鍵。此事不就是如此嗎?按民法,櫟陽令與公孫鞅無錯,殺輔興精確。按貴族法,公孫賈、公子虔也無錯,殺公孫鞅也精確。看來此事非常毒手啊?不處理好,這幫貴族還真會再來一次,不。有能夠來數次,不殺掉公孫鞅,是不會善罷甘休的。但這一次,想找個雞出來殺殺嚇嚇猴,是看來不成了。想到這,秦公長長的嗯了聲後,說道:“寡人聽後,也感覺兩位是老成謀國,所言甚善。若冇有法權的牴觸,又有法權的製衡,寡人也以為此事就不會產生。既然兩位已將這法權之事提出,那請諸位貴族議議吧!宗正府該如何用法權管理貴族而又不與民法牴觸呢?”

老宗正又是一陣慌亂,拿著簡看了看後,長歎一聲不知如何鞠問了,閉嘴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