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秋收(上)[第2頁/共3頁]
請人這一事,也簡樸,蕭大朗生前在桑榆村很有聲望,與他交好的人家很多,再加上這時候請人代價高,家裡地未幾的人,很喜幸虧這個時候出活,兩今後,林氏便帶著蕭楠一起,走去房了三戶人家,請來了五個壯勞力,這三戶人家彆離是裡正堂兄家的兩個兒子,蕭大朗一個遠房叔翁家的父子,彆的加上蕭楠的姑父。
“我曉得,可若不請他,待你姑母曉得了必然會活力的,以為我冇把她當作自家人,你父親這邊就她一個遠親的mm,我們不能和她生分了,以是,我乾脆把你姑母也一併請來了,讓她幫我一起做飯,有了你姑父和姑母在,我們待飯,也就不會有人說閒話了,如此一來,那每人多出來的十文錢人為我們也省下了不是。”林氏笑著介麵道。
從田裡回家以後,就和林氏籌議請人收割之事,林氏略一沉吟,便同意了蕭楠的安排,正如蕭楠所說,她們家現在冇有人會乾這個活,彆看蕭楠從小習武,力量又大,可蕭大朗除了帶她上山打獵以外,可冇讓她乾過多少彆的農活,家裡的稼穡如果忙不過來,蕭大朗甘心費錢請人,也從不讓蕭楠母子下地,說白了,他就是一個實足的榜樣丈夫加榜樣父親。
這個姑父可不是指的蕭菊雲的丈夫,而是指的蕭大朗的親mm蕭月的丈夫,蕭月的丈夫姓江,名漢普,是臨村江圃村的人,他家裡隻要一個有腿疾的寡母以及一個弟弟,弟弟小時候摔了一跤成了傻子,一家人,一個殘一個傻,就隻盛江漢普這麼一個正凡人,如許的一個家庭,經濟狀況可想而知,蕭楠的繼祖母朱氏當年冇能把蕭月拿去賣錢,就把她許給了江漢普。
她本身不可,更不想讓林氏刻苦,就隻能請人,蕭楠在內心冷靜的算了一下,八畝地的麥子,若請上五個勞力,一天就能收割完,收完再把它打曬出來,估計還要兩天時候,加起來,三天時候就差未幾了,當然想要曬好,三天時候必定不敷,不過自家院子大,蕭楠也不缺力量,待氣候好的時候,就在自家院子裡鋪上油紙布,漸漸曬。
這類重活請人,平常光陰一天一小我需付三十文的人為,農忙季候一小我則需求四十文,另還要包一早一中兩頓飯(宋之前大多數淺顯人家一天隻吃兩頓飯,自宋多了位江尚書以後,有些民風風俗漸漸就改了,現在人一天都要吃三餐飯,特彆是這類重體力勞動活更是如此。)
想清楚這些以後,蕭楠便暫將此事給拋開,開端與林氏籌議關於蕭梓修退學的事,蕭楠考慮再三,還是決定讓梓修就在村中的私塾讀書,一來離得近,外祖家再好,也不如住本身家便利,最首要的是鎮官學上有個周衍,以此人對自家父親的敵意,哪怕有王學正和林秀才護航,他要暗裡找梓修的費事也多的是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