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朝庭在州裡冇有設立正式官員,州裡間的治安多由州裡士紳和各村裡正等共同辦理,這個新北宋在官員行政單位的設立上和原史不同不大,但差彆還是有一些的,如青孚鎮這類大鎮,治安除了各村的裡正以外,鎮上還設有一個理事會,理事會除了一名保長另有六大理事,這六大理事彆離由鎮上名譽出眾的士紳擔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