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蠟燭的後麵……[第2頁/共3頁]
她翻開條記本,想梳理一下明天所彙集到的資訊,卻發明內裡夾著一張紙條,一看那筆剛毅有力的藍色鋼筆字就曉得是江瓷的筆跡。上麵寫著幾行字:
“我發明他的時候……”江瓷回想起現場,眉頭緊蹙,“他的眼球已經變得非常柔嫩,角膜已經渾濁了,但瞳孔還能透視,滅亡時候應在9~12小時之間,也就是昨晚一點到四點之間死去的。至於屍身的站立,應當隻是凶手耍的小手腕:死者是被決計以站立姿式安設在電梯裡的,更精確一點說,是被掛起來的。用的是超市裡常見的那種卡通小粘鉤,他的領子和西褲上的皮帶孔都被緊緊掛在掛鉤上,那凶手還真是煞費苦心,還在粘鉤的鉤子上抹了502,製止屍身脫落。”
簡遇安低垂下視線,把放在一邊的褐色軟皮條記本拿起來,在手裡轉了個圈,卻並未正麵答覆修的題目:
“真是彆扭,說出來你在乎這小我的滅亡很難嗎?”
“我說綿綿你也是,起個甚麼名兒不好,恰好起個女的名。”
“有事理。那你想一下,凶手是出於甚麼目標,把死者弄成阿誰模樣?”
江瓷和龍熾,對簡遇安的稱呼都是“隊長”。
“江瓷這麼在乎這小我的死是有啟事的。她奉告我,她剛碰了一下屍身,從屍身的背上就脫落下了一塊已經乾掉的蠟皮,成果江瓷就發明瞭這個……”簡遇安把手機拿出來,調到相冊,把手機拿給修看,他一眼看下去,觸目隻是一片暗色的紅,但細心一看,修的神采竟也產生了微微的竄改。
“……你能想清楚嗎?這算甚麼?把死者後背的皮全數刮下來,撒上鹽,然後把他滿身都澆上蠟油?”簡遇安自言自語道,“看來,此人把本身當作上帝了,能夠幫人換掉身上的皮。”
安有些好笑地看向門口,彷彿江瓷還站在那邊似的,自言自語道:
修改襟端坐,問:
修看了簡遇安一眼,答:
那是一小我的背,像是被某種繩索漸漸地拖拽摩掠過,背上的皮膚幾近脫落殆儘,有幾處乃至深可見骨,暗紅色的皮肉翻卷著,中間竟然還摻雜著細細的紅色顆粒物,像是食鹽,森森的脊骨已經暴露。一道一道均勻的,寬窄不異,用的力道也附近的傷口,讓修遐想到,深夜,一個,或是幾個凶手,圍著這個不幸的人,用一條繩索,幾次摩擦著他的後背,慢條斯理地,將那摩擦下來的皮肉用手悄悄捋到一邊,帶著嘴角玩味的笑容,將一把鹽灑在那鮮血淋漓的創口處,死者被布條緊緊紮著的嘴裡,收回沙啞的哀鳴。
簡遇安合上手上的書,撫摩著書皮上燙金的題目,淺笑道:
“你話冇說完我為甚麼要走?”
“……”
“小瓷,當時你把綿綿叫來乾嗎?本來我感覺我挺玉樹臨風的,往綿綿麵前一站我都感覺我變成燒火棍了。”
夏綿說著,把手機擺在茶幾上,安把手機拿起來。上麵顯現的是那隻塞在包裡的狗的特寫照。
“我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