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秦吏 - 第11章 自食其果

第11章 自食其果[第3頁/共3頁]

他現在感覺,“誣告反坐”這個罪名當真不錯,誰誣告你被坐實,就要承擔與誣告罪名不異的懲罰。比如彆人誣告你殺人,卻冇有證據,終究導致敗訴,那就等著被砍頭吧,以是在秦國,固然告奸有賞,但在告狀之前但是要衡量再三的。

“你感覺,郡丞、廷尉會對你法外開恩?”

湖陽亭長貞跪在地上,呆呆地聽著本身的訊斷書。

對於才二十多歲,人生本來一片坦途的亭長貞而言,這是冇法接管的成果!

作為正犯之一的求盜買,以“誣告反坐罪”加“騙賞罪”,髡往戍邊。仍然要剃禿頂,因為此人隻是一個公士,冇體例抵罪,以是發配戍邊,能夠要好久以後才氣返回故裡,比湖陽亭長還慘。

貞硬著脖子道:“不錯!”

“我不平!”

但這暢快感,很快就被嚴格的實際沖淡了。

他千萬冇想到,本身竟然會輸在左手、右手這簡樸的辨彆上。

“湖陽亭長貞,身為官府鬥食之吏,本該持二尺木牘,向治下百姓鼓吹律令,卻知法犯法,欲奪盜騙賞,並誣告士伍黑夫傷人。三罪並處,當髡、黥,戍邊!但念其有爵,削除三級爵位抵罪,改成髡、贖黥,服鬼薪之刑。”

髡,就是剃禿頂發,黥是麵上刺字,贖黥則是能夠用錢贖買此罪。鬼薪,則是進山打柴,也是一種苦役……

剛聽完宣判,貞就臉紅脖子粗地嚷嚷起來。

但最後,還是被他們覓到了一絲裂縫:打通送飯小吏,通報資訊,對商賈鮑威脅利誘,讓他共同著翻供作偽。隻要矢口否定本身有奪功騙賞的行動,再坐實黑夫有毆打官吏之罪,這場審判就能贏!

甚麼叫自食其果?甚麼叫作繭自縛?甚麼叫害人者,終將害己?

喜合上宣判書,從令吏手中拿過另一封翰劄,淡淡地說道:“本官做完懲罰,該說賞功了。”

剛纔還信口雌黃的商賈鮑一下就垮掉了,他麵如死灰地一屁股坐倒在地,好似一灘爛泥。

一聽此言,黑夫便和季嬰對視了一下,他們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高興!

彆的,鄉裡小吏也被要求識字,如果亭長、裡民不識字、數,如何為國度統計戶口,編排徭役?在此根本上,又有“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商鞅曾說:“吏民知法律者,皆問法官。故天下之吏民無不知法者。”要求官吏必須向公眾普法。麵前的喜,年青時就是做這事情的,每日歡迎前來上拜候法的人。百姓問完今後,法官還得把所問之事寫在木板上,剖成兩半,一半存檔為《法律答問》,一半讓百姓作為憑據帶歸去。如許一傳十十傳百,不但律法深切民氣,一些聰明點的人,也有了渠道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