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秦吏 - 第241章 勝者即是正義!

第241章 勝者即是正義![第2頁/共4頁]

黑夫笑了笑,指導獄卒們道:“持續。”

考慮到鬥然並非嫌犯,隻是個證人,又是被俘的楚國縣公,今後說不定要送去鹹陽麵見大王,因而郡丞便扔給賊曹一個困難:能夠由他們鞠問,卻不得留下較著傷痕……

但黑夫卻毫不成能效仿。

“王二十三年十仲春癸亥日,一個叫毛的士伍被亭長扭送到了當陽縣府,罪名是偷牛。毛對本身的盜竊行動招認不諱,還咬出了朋友,一個名叫講的樂工,他的證詞是,十仲春五日,本身和講一起偷了牛,還把牛牽到了講的家中……”

喜遵循他一向以來的辦案體例,先彙集了關於此案的一牢記錄爰書,又讓相乾證人十足來郡上受訊,前後三個證人的證詞都對講無益。

在喜的徹查下,此案本相明白,刑訊逼供的當陽縣令史曉得冇法狡賴了,隻得低頭沮喪地接管懲罰,縣丞和幾位參與審判的官吏也不得不承認一審過程中本身存在事情失誤,都以瀆職罪受罰。

回祿血脈,楚國貴胄,以劍自刎都不怕,怕甚麼科罰?

他不會嘲笑喜陳腐,而是會佩服喜。

一如黑夫所料,鬥然是個高傲的楚國縣公,內心的貴族情節很重,不消刑的話,他底子不會透露半個字。到了次日,喜幾次鞠問獲得的獨一迴應,便是鬥然輕視的後腦勺。

“耐煩?郡尉可未給你最後刻日,你天然不必急!”

卻見鬥然冒死吸了幾口氛圍後,閉著眼,嘴唇微動道:“與我有手劄來往的,是若敖氏舊臣……”

在喜的細細查問下,講終究說出了初審時的一段隱情:因為不肯承認參與偷牛,本身被當陽縣令史“銚”打過,還被他澆過涼水。喜讓郡廷的獄史們給他體檢後發明,“講”的後背公然有傷,光是手指一樣粗的大傷痕就有十三處,小的傷痕也相互交叉,從肩膀一向伸展到腰……

喜坐在案幾後,一邊翻閱著關於鬥然的卷宗,一邊對黑夫提及了一件舊事:“客歲我剛來郡廷時,接到了一起乞鞫( jū)的案件。”

“喜君還是如此架空用刑啊,即便那鬥然是個楚人。”

不料,鬥然的話卻還冇說完。

“乞鞫”相稱於後代的再審,也就是當事人以為訊斷不公,能夠要求更高一級司法部分重新審理本身的案子,縣廷的訊斷能夠由郡廷再審,若另有嚴峻疑點,郡廷的案子能夠由廷尉,也就是秦國的最高法院來重申。

鬥然咬緊了牙,一個字都冇透露。

說完這個故過後,喜意味深長地對黑夫道:”這便是律令中,建議審案法吏不要動輒用刑的原因了,隻要詰問到犯人辭窮,多次棍騙,還竄改供詞拒不伏罪時,才氣依法拷掠,拷掠啟事還要記在爰書上。“

“鞭撻一頓,這養尊處優的楚國縣公定然甚麼都招了!”

“毛”疼痛難忍,隻得把本身的鄰居“講”也拉下了水,以求不要再打。體檢發明,“毛”身上的傷痕密不成數,屁股、兩腿上的傷痕起碼有四周和手指一樣粗……

“勝者便是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