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收破布頭嘍![第3頁/共3頁]
天子拿起一張幅寬二尺二寸,長一尺的麻紙,公然如黑夫所言,輕巧如帛,但又比帛精密堅固,因為是精挑細選的,以是看上去紙質勻淨,觸感光滑,邊沿也裁得非通例整。
統統都明朗了,一樣的寬幅,謄寫一樣多的字,一張麻紙的代價,竟是木簡的二分之一,竹冊的五分之一,素帛的二非常之一……紙張能代替竹簡、帛書,不是冇事理的。
竹子本身不貴,但工序卻很費時候,再加上牛皮韋帶的代價,並冇有設想中便宜。
“是蒙恬的字?”
以是蒙恬也隻是改革了羊毫,後代以訛傳訛,就變成了發明。
黑夫不知此事是真是假,但單靠破布頭來造紙必定是不可的,鹹陽城人丁再多,真到了“朝衣鮮而暮衣弊”的程度,破布也有限。並且那些貧苦人家,破布循環操縱,家裡後代輪著穿,即使碎裂了,也能墊墊鞋底甚麼的。而穿衣大戶豪奢之家,底子不在乎破布換的那點錢,順手就扔了。
秦始皇複又踱步上殿,口述詔令道:“前人雲,百工之事,或爍金覺得刃,凝土覺得器,作車以行陸,作舟行水,此皆賢者之所作也。天偶然,地有氣,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後可覺得良。”
如果換成絲帛,幅寬二尺二寸,長四丈的一匹帛,代價500錢,裁至一尺是非,也代價10錢擺佈。
羊毫必定不是蒙恬發明的,數年前,黑夫在安陸縣公堂上,看到小吏們人手一支筆時就曉得了,此物呈現的年代很早,孔夫子已經在“筆則筆,削則削”,到戰國更加風行。各地稱呼分歧,秦地謂之筆,楚地謂之聿,江東謂之不律,燕趙謂之弗……
若非蒙恬親身巡查過每個工序,可覺得黑夫作證,將作丞乃至思疑,黑夫隻是獻上些較為精密的布……
歐洲大陸各國之間也是開高價互搶破布,乃至呈現破布私運,當時很多國度製止小我彙集“舊衣服、舊旗號、破布和布料、外相和羊皮紙的碎料,及其他用於造紙的近似質料”,並嚴禁運出外洋,違者處以重罰……
不過,這些“羊毫”和後代辨彆還是很大的,羊毫頭的毛被包在筆桿的外邊,然後用漆安穩,與厥後的羊毫剛好相反。